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发放诊所备案凭证。现将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同源堂中医诊所
执业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瓦屋山大道325号
申请单位名称:眉山洪雅同源堂中医诊所
申请人姓名:龚碧容
主要负责人:郑书全
诊所类别:中医诊所
诊疗科目:中医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00251751142317D218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0张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