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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
2022-12-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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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47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晰赋权事项 目前,执行的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和赋权行政权力事项共288项,分别是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7项(洪雅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详见附件2),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71项(眉府办发〔2022〕47号,详见附件1)。此前以议事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洪雅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目录废止。 二、确保赋权落实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第一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07项于2022年12月底前赋权完成,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64项于2023年6月底前赋权完成。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这两个时间节点有序下放,扎实做好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服务,完善相应办事指南、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等标准,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各镇要按照赋权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承接到位,明晰县、镇权责关系和职责分工,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反馈,确保赋权事项运行顺畅高效。 三、加强分析评估 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要及时将调整的赋权事项清单报上级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赋权工作跟踪评估,及时研究提出并上报调整完善的建议。
附件:1.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2.洪雅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3.洪雅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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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的通知.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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