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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2025-06-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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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抓手,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聚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推动洪雅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洪雅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严格执行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领导干部带头讲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继续推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洪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谋划“十五五”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聚焦领导干部依法办事领域开展精准法治督察。〔县司法局等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侵害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专项治理,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对招投标市场主体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单位,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四)不断提升惠企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巩固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审批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体外办理”环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开展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助企惠企服务专区管理平台”上惠企政策事项工作,政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提供惠企服务。建立健全12345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推进工单高质高效办理。规范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调整完善镇级赋权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五)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优化升级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配合推广眉山“东坡有法”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协同推进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建设。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案件回访机制。〔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与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提升审查意见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协调性。〔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 (七)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三级三轮四统筹”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优化“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融合监管,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开展“亮码入企”,通过“一码准入、双向验证、全程留痕”的智能监管模式,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透明可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县司法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八)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及时调整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深入整治“小过重罚”等问题。〔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九)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开展复调对接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深化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对接联动,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扎实开展“制胜”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十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配合省市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洪雅县“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三微”法治作品创作展播,推进“瓦哥瓦妹”普法队形成品牌集群。〔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六、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十二)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答,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强化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十三)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专业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开展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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