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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2025-07-0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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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部门(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立足实际,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部门(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部门(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附件 洪雅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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