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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6-2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3-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6-25
 文  号  洪府办函〔2018〕38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动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洪雅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百村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8〕33号)文件精神,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花溪镇、柳江镇、高庙镇、七里坪镇选择10个村(社区)(花溪镇唐坝社区、孔坝村、唐坝村;柳江镇玉屏社区、两河村、五里村;高庙镇花溪源社区、花源村、水秀村;七里坪镇七里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动。到2018年底,10个示范村(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2021年,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源头分类,资源利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努力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垃圾利用率。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积极扶持垃圾管理服务企业,努力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垃圾管理,市场化运营新体制。

(三)整合力量,部门联动。农村垃圾治理与爱国卫生运动、生态旅游相结合,整合各部门力量,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广泛宣传垃圾处理政策和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垃圾管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8年5月)。各示范村(社区)乡(镇)要通过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方式,反复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意义,大力开展村民教育、家庭教育、学生教育,让广大村(居)民普遍认识生活垃圾种类,掌握分类方法,自觉维护提升村(社区)人居环境。

(二)完善基础阶段(2018年6—7月)。各示范村(社区)乡(镇)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多方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分类示范行动所需的功能设施设备。

(三)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8—11月)。着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示范村(社区)乡(镇)要因地制宜不断总结分类经验,改进分类方法,提升分类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县环综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走访群众、资料查验等方式,对示范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宣传,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要特别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村民教育的主导作用,让群众识别垃圾种类,弄清楚“为什么要分类”“如何分类”等关键问题。

(二)加强配套建设。示范村(社区)乡(镇)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收集池,完善垃圾分类标志标识,配备密闭运输车等设备。每个示范村(社区)至少设置1个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和1个大件废旧家具堆放点;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设立1个固定的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点或专门收集容器,并组织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三)建立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原则上每个示范村(社区)要建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所属乡(镇)要建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在充分利用、规范、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的基础上,全县逐步形成以村(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

(四)实施分类处置。将农村垃圾分五种类型予以处置。

1.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机油及其包装物等。引导村(居)民将其单独投放到固定的有害垃圾回收点,并委托专业机构集中收运。

2.可沤肥垃圾。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菜根菜叶及烂蔬菜、瓜果,果壳瓜皮,植物藤蔓、落叶等。引导村(居)民将其投入沼气池(腐熟池)进行生物降解,或由专业公司进行收集处理,转化为有机肥料还田。

3.可回收物。废纸类,废金属类,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玻璃等。引导村(居)民将其变卖到再生资源回收点,由专业企业收运和处置。

4.建筑垃圾。对建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砖瓦、陶瓷、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引导村(居)民将其集中收集堆放到村(社区)的临时消纳场,用于道路垫层、坑凼回填。

5.其他垃圾。除上述四类外的其他垃圾,如无法再生的纸张(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废旧衣物、废旧沙发家具等,按现行办法处理。

(五)完善长效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制,同时不断完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教育引导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村(社区)乡(镇)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贯穿于农村工作,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示范村(社区)乡(镇)要将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方筹资、多管齐下,形成全社会参与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环综办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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