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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洪雅县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18-03-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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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保障全县项目用地,做好征地搬迁工作和地材保障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洪雅县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组、征地搬迁工作组、地材保障工作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韩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苏品文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周茂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锐县政府副县长 李福荣洪雅县国有林场场长、瓦屋山景区党工委书记 成员:杨林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权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建县发改局局长 唐智县经信局局长 廖建如县财政局局长 黄劲松县人力保障局局长 辜庆明县环保局局长 王鹏程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 杜国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永君县水务局局长 余能武县农牧局局长 董伟县林业局局长 伍秋军县安监局局长 朱波县接待办主任 代秋松洪川镇镇长 晏福全止戈镇镇长 刘亚伦将军乡乡长 李敏杰瓦屋山镇镇长 徐磊柳江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张艳明高庙镇镇长 钟仕海槽渔滩镇镇长 罗清明余坪镇镇长 刘联荣东岳镇镇长 牟皓花溪镇镇长 苏洪中保镇镇长 张利容三保镇镇长 余仕刚汉王乡乡长 帅明华中山乡乡长 谢烨桃源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刘权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谢宏志、孔德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段乐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一、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组 组长:刘权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执行组长:王康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赵铭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联络人) 丁一七里坪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黄科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昆瓦屋山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牟正洪槽渔滩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怀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侯天才县项目办主任 李辛珠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尹洪县人力保障局副局长 江晓东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毅县住房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 李勤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智君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队长 任伟洪雅县国有林场规划科科长 谭秀臣县林业局资源股股长 徐李亚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工作人员 赵丹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工作人员 谢烨桃源乡乡长 徐磊柳江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刘燕兵洪川镇副镇长 冯有祥止戈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何敏将军乡副乡长 罗永平高庙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巍槽渔滩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万军余坪镇副镇长 侯其洪东岳镇副镇长 陈龙洪瓦屋山镇副镇长 余光新花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沈福祥中保镇副镇长 李长胤三宝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毛羽丰汉王乡副乡长 莫爱华中山乡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二、征地搬迁工作组 组长:刘权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执行组长:陈玲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成员:姜轶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综合股股长(联络人) 沈健县社保局局长 张明见县能源监察中心主任 李辛珠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赵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忠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蓉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成纲县农牧局总经济师 刘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综合股副股长 文淑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综合股工作人员 田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综合股工作人员 陈永洪止戈镇人大主席 李志柳江镇人大主席 刘忠明余坪镇人大主席 王庭文花溪镇人大主席 赵国甫中保镇人大主席 牟友方汉王乡人大主席 文廷龙洪川镇副镇长 罗成建将军乡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侯磊瓦屋山副镇长 徐祥高庙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祁应林槽渔滩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张忠林东岳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姚若成三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建熙中山乡副乡长 董平桃源乡副乡长 三、地材保障工作组 组长:刘权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执行组长:江潮县矿管办副主任 成员:李建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联络人) 赵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化雨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史俊洪县安监局总工程师 谢正祥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文武县防汛办副主任 汤开成洪雅县国有林场纪委书记 高红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副股长 侯强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工作人员 刘联荣东岳镇镇长 余仕刚汉王乡乡长 帅明华中山乡乡长 杨洪兵洪川镇副镇长 曾大东止戈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李泽光将军乡副乡长 刘联华瓦屋山镇副镇长 刘志全柳江镇副镇长 梁明学高庙镇副镇长 高万兵槽渔滩镇副镇长 刘继刚余坪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余成远花溪镇副镇长 毛洪祥中保镇副镇长 关朋三宝镇组织委员 王璐桃源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四、职能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用地项目上位规划做好土地规划的调整、审批、备案和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工作,上报省、市审批,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材料完整合法,通过审批;负责征地搬迁政策指导、征收土地面积测绘、地类分类、面积统计,指导乡镇签订征地协议、审核并转报资金拨付报告、审查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资格;按规划设立矿业权,加快矿产资源出让,跟踪矿业权审批,确保材料完整合法,通过审批。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重大独立选址项目,力争纳入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便于解决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和年度计划指标问题,满足土地报批需求。 县经信局:主要负责征地范围内管道、线路的搬迁补偿。 县财政局:负责报批土地资金保障工作,及时缴纳土地报批所需社保资金预存款和领取批文所需规费;负责征地补偿和安置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县人力保障局:负责土地报批前社保资金预存款的测算,及时将测算情况函告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计算、收缴等参保工作;负责矿山开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和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完成项目所需的环评手续,审查上报建设用地范围是否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外;负责完成矿业权出让后矿山所需的环评手续。 县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规划工作,审核拟报批的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块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及时将审核情况函告县国土资源局,及时修改城乡规划;负责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结构认定和面积丈量、国有土地和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搬迁。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需要,做好交通工程规划设计的审批,及时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所需的环评、水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报告等各项前期资料。 县公安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户口农转非和征地过程中的维稳工作;负责矿山生产炸材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完成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手续;负责征地范围内国有河滩和国有沟渠边界的认定。 县农牧局:负责征地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认定。 县林业局:负责完成项目涉及的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并审核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森林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和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征地范围内零星和成片林木的认定。 县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洪雅县国有林场:负责林场范围内的项目规划编制和与上位规划的对接;协助完成建设用地地块的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的群众工作,召集乡(镇)、村、组和群众代表现场指界,确定报批范围、面积和地类,并及时将勘测定界成果进行公示、组织村组干部签订《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报批前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书面材料,组织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所涉及的听证会;负责向农户进行政策宣传解释、负责征地范围内零星和成片林木的锁定,签订征地及房屋搬迁协议,计算、支付拆迁补偿和安置费用、安置人口鉴定等工作;负责矿区的群众工作,召集乡(镇)、村、组和群众代表现场指界,确定报批范围、面积和地类,并及时将勘测定界成果进行公示,负责矿区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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