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县政府办文件>>正文 |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洪雅县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 | |||||||||||||||||||||||||||||||||||||||||||||||||||||||||||||||||||||||||||||
2018-02-28 点击数: |
|||||||||||||||||||||||||||||||||||||||||||||||||||||||||||||||||||||||||||||
|
|||||||||||||||||||||||||||||||||||||||||||||||||||||||||||||||||||||||||||||
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按照《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将我县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查找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逐一核查整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权力下放不协调、不同步问题,确保真下放、接得住、管得好。 (二)开展“红顶中介”清理规范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红顶中介”隐形变异存在、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三)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收费目录清单不公开、不按标准收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巧立名录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开展工商登记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政策不落实、工商登记手续繁琐等问题。 (五)开展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已取消职业资格变相存在、变换花样组织考试、培训、鉴定、发证等问题。 (六)开展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后、科研人员职称评定不合理、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不科学等问题。 (七)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滞后、部门自有业务平台不对接整合、部门数据不共享等问题。 (八)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群众呼声大、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不合理、办事不便利、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依然存在等问题。 (九)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不落实、强行摊派任务、以罚代管、弹性执法等问题。 (十)开展建立“放管服”改革长效机制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不规范、综合窗口设置推进慢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担当负责,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安排专门股室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于3月1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重点任务涉及的县级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安排、整合力量,到基层一线、到企业群众中了解情况,敢于揭短亮丑,不隐藏问题,不回避矛盾,发现一起问题、整改一起问题,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及时形成报告。自查自纠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形成重点任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于3月10日前将《洪雅县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word文档。联系电话:37403456。 附件:洪雅县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洪雅县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