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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2018-02-02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3-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2-02
 文  号  洪府办发〔2018〕7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洪雅县“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149号)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一地三区”建设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总体思路和“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加大第三卫生间的改造力度,着力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大力推进我县公共厕所建设,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城乡公共厕所、交通厕所、景区景点厕所、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乡村旅游点等范围厕所(具体数量及责任单位见“各行业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落实责任、规范标准等方式持续推进我县“厕所革命”,2017年底前,新建厕所36座、改建厕所14座;到2020年,累计新建厕所130座、改建厕所28座。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

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等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对行政区域内及行业管理所属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布局的基础上,将厕所纳入城乡、景区、园区、公路、车站等规划,公厕建设不低于二类标准。对厕所选址方案应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全面统筹厕所建设,切实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设计方面,要结合我县本土文化特色,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增强如厕的便利性。(牵头单位:县住房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市执法局、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各乡镇政府、各景区园区管委会)

(二)加快厕所建设。

1.城区公共厕所建设。根据调查统计,洪雅县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公厕13座,其中实际在用公厕12座,暂未开放公厕1座。

(1)城区新建公厕。2018年4月底前,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举、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有利排运”的原则,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公厕专项规划,报县政府批准。2017年新建厕所10座,2019年累计新建28座,超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到2020年新建厕所36座。

城市厕所要合理布局公厕空间,科学出具规划条件和公厕间距、建筑面积等建设控制指标,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做好公厕选址规划工作,提高服务覆盖半径,设置明显的公厕标识,让公厕不再“隐身”。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牵头单位:县住房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洪川镇政府、止戈镇政府、将军乡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城市建成区改建厕所。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原则,严格审批,不能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改建厕所9座,2017年完成改建厕所1座。(牵头单位:县城市执法局;责任单位:洪川镇政府、止戈镇政府、将军乡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乡村公厕。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做足宣传推广,转变群众如厕观念,推动乡村厕所建设和改造。重点完善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厕所建设。推行旱厕改建项目,提升乡镇、村社厕所基础设施水平。到2020年,新建厕所53座、改建厕所13座,其中,2017年新建厕所16座、改建厕所11座。(牵头单位: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交通厕所建设。

(1)交通沿线厕所建设。

按照车辆行驶每0.5小时或30公里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标准,做好大峨眉旅游西环线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到2020年,西环线全段新建厕所6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洪川镇政府、将军乡政府、止戈镇政府、东岳镇政府、柳江镇政府、高庙镇政府)

(2)机场厕所建设。

积极推进我县通用机场选址建设工作,按照机场布局,对配套厕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力争在2020年前按照星级厕所标准建设2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政府)

4.景区景点厕所建设。

(1)国家A级旅游景区厕所。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建设标准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结合柳江古镇、瓦屋山景区发展需要,加快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到2020年,新建厕所7座、改建厕所2座;2017年新建厕所3座,改建厕所1座。(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瓦屋山景区管委会)

(2)其他旅游景区厕所。除国家A级旅游景区外,七里坪省级旅游度假区、香花岭旅游度假区、槽渔滩省级风景名胜区、瓦屋山省级地质公园、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玉屏山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和环雅女湖旅游度假区及其他乡村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厕所建设,在设计或改造等方面要与我县本土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打造标准化旅游厕所。到2020年,新建厕所26座。2017年,改建厕所4座。(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七里坪景区管委会、槽渔滩景区管委会、柳江古镇景区管委会、瓦屋山景区管委会)

(三)规范厕所管理。

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等有关规定,各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厕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并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各乡镇、景区、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县城市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景区园区管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住房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立以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景区园区、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报送每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景区园区管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力量,狠抓工作落实,于2018年2月28日以前,将2018年任务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报送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备案。

(三)加强政策引导。在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厕所的建设管理资金,根据职责和隶属关系由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与市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公厕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四)强化督查考核。2017年12月底前,要加强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的考核评比,建立季报告、年督查制度,每年年底前,由“厕所革命”工作协调小组对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厕所革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附件:各行业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洪府办发〔2018〕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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