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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1-3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3-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31
 文  号  洪府办〔2018〕5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洪雅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43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7〕9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创新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依托现有科技、产业、资源优势,创新工作理念,大力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引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加工贸易规模大幅提高,企业配套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链不断延伸,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家,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500万美元,扩大智能终端电子设备、新材料、生态食品等产业产品进出口占比。

(三)发展重点及区域布局。

以县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智能终端电子设备、新材料、生态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工作

(一)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

1.大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承接国际、国内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强对加工贸易配套生产链企业的引进,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改研发、企业并购,加快加工贸易产业集群集聚。(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工业园区、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产业园区载体作用,提高园区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进出口潜力大、技术水平高、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入驻园区,推动国内外知名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进入聚集区投资,引导产业加快集聚;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凡享受工业用地最低价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统一明确为20年,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短期出让、优先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依法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园区、县投促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

3.推进产业链企业入驻发展。积极承接在川加工贸易及其配套产业向我县转移。加大对转移企业厂房租赁、员工培训等政策支持力度,打造以产业为龙头的配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工业园区、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4.壮大加工贸易主体队伍。加强加工贸易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加工贸易保税政策,充分利用国际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主动性;鼓励企业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分工,融入跨国公司产业链,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生产制造水平,增强研发能力,逐步向科技型、自主研发型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

(二)优化加工贸易结构。

1.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题,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智能终端电子设备、新材料、生态食品新产业加工贸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提升我县加工贸易在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2.推动加工贸易向服务业延伸价值链。支持企业围绕加工贸易产业链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外包服务;支持和引进加工贸易企业与进出口服务领域的公司开展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及跨国公司来我县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拨中心;加大进出口报关、商品检测、物流、金融、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领域服务业的引资和承接力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实施品牌战略。紧跟前沿标准和技术,鼓励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国际认证、驰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等工作。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支持和指导企业培育形成外贸自主品牌,实现由“产品”到“品牌”的转变。(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2.引导企业运用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争创知名品牌,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建立国际营销网点,提高国际市场把控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已有技术和生产能力,创建自主品牌,充分运用“万企出国门”、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落实中央、省、市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承接转移等支持力度,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项目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贸易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系,帮助企业便捷融资,切实解决融资贵、贷款难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金融国资局、县国税局)

(二)强化公共服务。支持依托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及标准和质量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多样式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三)强化人才培育。推动招商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科技领军、国际商务、职业经理等各方面专业人才,形成良好的外向型人才发展机制;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联系,共建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内容齐全、流动合理的人才信息网络。引导企业积极制定政策,关心各类人才发展,出台有关人才引进的薪酬、教育、医疗等各项配套政策,为人才培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人力保障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四)强化联动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密切合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促进全县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金融国资局、县国税局、县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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