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县政府办文件>>正文 |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全域安全饮水“引青入丹”工程洪雅县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17-12-08 点击数: |
||||||||||||
|
||||||||||||
洪川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协调推进“引青入丹”工程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眉山市全域安全饮水“引青入丹”工程洪雅县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宋良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锐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史 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维稳办主任 杨 建 县发改局局长 向永君 县水务局局长 王鹏程 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 辜庆明 县环保局局长 刘权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代秋松 洪川镇镇长 祝 巍 县委维稳办副主任 张继平 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杨 斌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 宇 县住房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室主任 刘燕兵 洪川镇副镇长 文淑泉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综合股股长 殷 彦 县环保局农村生态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向永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继平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协调配合“引青入丹”工程日常工作。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