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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石油开展石油天然气勘探工作的通知 | ||||||||||||
2017-12-0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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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公司2116队近期将在我县境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支持中石油开展天然气地震勘探工作的通知》(经信办运行函〔2017〕8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勘探区域:洪川镇、止戈镇、东岳镇、花溪镇、柳江镇、汉王乡、中山乡、槽渔滩镇境内。 (二)勘探时间: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三)勘探方式:勘探工作属野外滚动作业,按照施工流程进行,在勘探过程中,车辆运输、仪器设备、民爆物品的管理均由勘探公司专职人员负责。 (四)补偿方式:勘探过程中,若对农作物、地面附着物造成损失,参照《大峨眉国际旅游西环线(城市规划区外)征地搬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洪府办发〔2013〕23号),由勘探公司在资料采集后一次性兑付到位。勘探公司应妥善处理临时占地、青苗补偿等相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五)勘探公司联系人:谭斌,联系电话:13980759980 二、支持事项 (一)地下管线、矿山等工程设施调查核实。有关部门要勘探单位如实提供巷道和水、强弱电气管道分布图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安全评估等工作,做好地震放炮地段相关人员撤离工作,确保安全。 (二)停产协调。各乡镇要按地震施工要求,协助做好一定范围内各种机械在一定时间内停产协调工作,确保地震勘探资料的准确性。 (三)爆炸物品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做好勘探施工单位地震勘探所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工作;在施工爆破中要协助劝阻疏散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宣传配合。涉及乡镇要配合勘探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县经信局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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