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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2017-07-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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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洪雅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1.以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粮食局负责) 2.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负责) 二、加强种养环节监管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县农牧局、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2.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县农牧局负责) 3.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结合建设“一地三区”目标,以强化安全监管为切入点,狠抓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知名品牌创建,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县农牧局负责) 4.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有效运行,扩大追溯管理产品品种,逐步实现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信息发布。(县农牧局负责) 三、严格生产经营管理 1. 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快食品安全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实现基层执法人员精准培训,逐步建立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县委编委办、县人力保障局、县食药监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扩大食品安全追溯重点品种范围,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为依托,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融合。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点品种溯源工作,逐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溯源体系。(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3. 深入推进 “吃得放心”示范创建,结合“明厨亮灶” 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通过示范引领,有效规范餐饮服务行为,营造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努力提供安全放心的用餐体验, 加强对已创建成功的“吃得放心”示范店的动态管理,新打造“吃得放心”店10家。(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旅游发展中心负责) 4.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增强粮食安全质量监管。(县粮食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5.开展专项整治,以茶叶、白酒、乳制品、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网销食品为重点对象,针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环节或区域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以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店等为重点业态,以农村、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为重要节点组织食品专项联合督查。(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发展中心、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四、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2.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3.充分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县商务局、农牧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4.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洪雅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应急培训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 5.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围绕学校、农村家宴、生产企业等领域推行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各乡镇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 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和管理,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对重特大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侦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2.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六、推动社会共治共享 1.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贯彻实施力度。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闻宣传与普法工作,拓展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正确引导舆论。(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强化对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教培训,各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3.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引导行业自律,鼓励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4.贯彻实施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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