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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洪雅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7-1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7-17
 文  号  洪府办函〔2017〕59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洪雅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洪雅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总体方案

 

为切实做好洪雅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立足群众普查与专业技术单位调查相结合,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前移防治关口,实现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地质灾害隐患

在充分收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所有地区进行排查,重点工程进行复核,已排除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所有的建设项目、已整治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开展准确评估。

(二)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建议。

对前期各阶段(排查、详查、评估等)工作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评价其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等,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建议;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提出防灾措施建议,完善和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对已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重点调查其防灾减灾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治理工程的措施。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对照危险性评估报告所提防灾措施建议,结合现场实际,检查其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培训。

坚持“谁排查、谁宣讲”,同步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发放宣传单、海报、宣传册、举办知识讲座、现场讲解、多媒体演示等多种手段,逐步实现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宣传培训全覆盖,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报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实施路径。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内容和调查技术路线,优化调查方法,突出调查重点。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有关要求,主动对接本部门、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需求,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创新工作方式,消除死角盲区。

充分依靠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设备优势,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下大力气全面摸排灾害隐患,科学评估灾害风险,逐点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处置措施。特别要对场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地震灾区安置点、工矿企业、大型工程建设施工地和营区、人口聚居区等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工作全覆盖。坚持走村串户,要“沟到头、坡到顶”,逐山逐坡逐门逐户检查是否存在灾害隐患,确保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及时公开隐患信息,确保调查时效。

对新发现的灾害隐患点或有变形的已有灾害隐患点,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发放“两卡一表”、函件等方式告知受威胁群众,同时做好科学引导,制定、细化和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建立警示标识标牌。对变形明显或有临灾征兆的灾害隐患点,指导各乡镇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众转移避让。

(四)边查边整治,分类推进实施。

要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建立台账,分类制定防治方案,逐一落实防范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建立责任清单。要逐点对标措施建议,坚持边查边整,特别是险情紧迫、危害大或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隐患点,要采取主动预防避让措施,全力确保受威胁群众安全。

(五)强化排查队伍责任意识,确保排查成果质量。

隐患排查队伍要牢固树立群众生命安全至上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求真务实,认真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科学制定防灾对策。对威胁人口聚居区的灾害隐患点,均应建立起具有调查人、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联合会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质量。

四、工作部署

(一)工作范围。

此次排查工作实现对全县15个乡镇全覆盖,并突出瓦屋山——高庙——桃源一带、槽渔滩——伍沟一带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二)组织形式。

为保障工作质量,本次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评估甲级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排查单位为自“5.12”汶川地震以来具有地质灾害排查、调查或详查等工作业绩的四川省地矿局九一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县水务、交通、住建、安监、旅游、教体、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的排查方案,并组织本系统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

本次排查工作周期为1个月,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隐患排查成果。县国土资源局于8月10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

(四)成果要求。

在排查过程中,排查单位应按照“一日一移交”的原则,及时将当天的排查结果移交县国土资源局。排查成果以县为单位提交,提交内容为“一图、一表、一报告”,其中图件比例尺1:5万—1:10万。

五、工作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并将联系人按照附件1格式,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同时,自6月30日起,每日12时前,各乡镇将辖区排查工作成果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次日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李华,电话:13990325667。)

附件:1.洪雅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2.洪雅县***乡(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1)

3.洪雅县***乡(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2)

 

洪雅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防汛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全县15个乡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突出学校、医院、村镇、集市、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

(一)山洪灾害易发区。

监测预警、转移避险责任人是否到岗到位,履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御预案;是否配置预警设施设备;转移路线、安置点选择是否合理,以及安置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宣传、演练;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是否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标牌;危险区群众是否掌握避险常识,是否了解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二)江河防洪工程。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抢险应急预案;是否设置监测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据此开展工作;是否对险工险段进行处置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安全。

(三)水库水电站。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巡查、监测相关制度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是否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是否对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监测;是否属于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大坝下游泄洪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库区或大坝、溢洪设施等。

(四)重要城镇。

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洪应急预案;排涝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全面掌握沿江(河)低洼地带、下穿隧道、地下空间等易涝区、部位情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在建涉水工程。

是否落实专门的防汛机构及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营地选址是否科学合理;应急转移路线及安置区域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营地等区域及施工人员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按照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一个不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确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并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四)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县防汛办和有关部门,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明白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告知率、知晓率两个100%。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演练力度,全面普及日常防灾避险知识,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形式。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按期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

县水务、国土、住建、城市执法、交通、经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时间要求。

本次排查工作周期为1个月,即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报送方式。

在工作开展期间,按照“一日一报”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水务、国土、住建、城市执法、交通、经信等部门每日下午14:00前将当天的排查结果报县防汛办,县防汛办每日收集汇总排查工作结果并于当日15:00前报市防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络、收集每日工作成果并汇总上报。

县防汛办联系人:蒋涛。

联系电话:13550507376。

电子邮箱:494544967@qq.com

(四)报送格式

每日工作成果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进度表

  
附件【附件.doc
附件【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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