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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7-07-1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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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洪雅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49号)要求,结合“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的全县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础数据信息库并实时更新,为就业和社会保险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动态掌握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上级数据比对情况,锁定未参保人员,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未参保人员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督促、鼓励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逐步形成跨部门、跨经办机构的数据定期交换、更新、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数据应用分析,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 三、登记范围 (一)登记对象。 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为我县所有常住人口,即我县所有户籍人口和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常住人口。 (二)登记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内容为登记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身份证号、身份识别等个人基本信息,参保方式、参保机构、参保险种、社会保障卡号、联系方式等参保状态信息,以及未参保登记人员的就业状态、户籍登记变更、未参保原因等相关信息。 四、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调查登记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已有的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联网和动态更新。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4日) 1.成立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分工。 2.召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签订保密协议。 3.结合“百姓永在我心中”、“百万群众人社政策大知晓”、“百万群众社保卡应用大培训”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15日—9月30日) 1.信息比对。根据市人社局统一比对出来的数据,结合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业务信息,再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删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2017年7月20日前分乡镇确定未参保人员信息。 2.入户调查。对已参保的人员,其相关登记信息缺失的,由工作人员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补全;对未参保的人员,由乡镇组织村(社区)持证人员上门入户,做好政策宣传,逐一核实登记。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县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工作。 (三)管理运用阶段(2017年10月起) 1.建库管理。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作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推进数据集中管理和应用共享。 2.动态维护。全面对接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加强动态管理,实时追踪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洪雅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川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杨林华和县人力保障局局长黄劲松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委办、县政府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及15个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局局长沈健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入户调查和数据录入,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 2.县人力保障局:牵头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规程,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负责数据审核;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数据交换机制,及时处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协助县人力保障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和划拨。 5.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中相关数据信息的提供,协助县人力保障局建立常态化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制定方案,科学优化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迅速形成聚焦参保登记、研究参保登记、推进参保登记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县人力保障局作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要紧紧围绕“全民参保”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做好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对照职责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完成目标任务,努力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稳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合力。 (三)严格管理,强化督查。 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全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政府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2017年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各乡镇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工作推进情况予以通报,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密度和深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手机、会议等开展专题宣传,合理引导舆论方向,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保登记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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