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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洪雅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17-05-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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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洪雅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良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万勤芳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 锐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宽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 波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伍联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史 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廖建如 县财政局局长 余能武 县农牧局局长 刘体良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杨 建 县发改局局长 唐 智 县经信局局长 冯学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曾友权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辜庆明 县环保局局长 向永君 县水务局局长 董 伟 县林业局局长 许 剑 县文广新局局长 薛 冬 县卫计局局长 陈 迅 县城市执法局局长 杨嘉明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白小华 县商务局局长 张 宏 县粮食局局长 刘 洪 县科技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 芳 县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由余能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具体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推进项目实施。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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