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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 ||||||||||||
2017-04-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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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推进“一地三区”建设,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健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确保完成省、市、县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项目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社区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依法依规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要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化解安全生产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强制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五年行动”,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商贸、旅游、危化、矿山等行业分别建设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要建立管控责任、管控措施“两个清单”,并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要将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登记造册,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后,报送县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加强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安全风险辨识排查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明确隐患排查内容和时间频次,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闭环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严格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巩固深化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抓好安全社区“七个一”建设。瓦屋山镇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三宝镇、洪川镇、中保镇等8个乡镇抓好“四川省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三宝镇确保顺利通过“四川省安全社区”复评。充分发挥安全体验中心安全宣传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安全意识,提升风险辨识、安全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2.深化“安信工程”,推进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第二轮“安信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用状况复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示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的“安信工程”结果运用机制建设。 3.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年底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各乡镇辖区小微企业40%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2014年及以前取得三级及以上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做好标准化达标整改工作,迎接三年一次复评。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编制配齐县、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县工业园区、旅游景(度假)区管委会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推行乡镇分片区执法监管方式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5.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充实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广泛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鼓励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6.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县矿山救护队建设。加强风险治理、监测预警、应急信息与指挥、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等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安全形势的能力。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企业四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落实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事故防控措施 1.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坚持“风险自辨自控,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推进安全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从根本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准入,推动淘汰落后产能。 3.开展地下采空区治理。督促企业聘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采空区安全危险性评价报告和治理方案,督促检查企业严格按方案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按时完成治理工作。 4.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长输管道、冶金、机械、旅游、民爆物品、水务、学校、校车、商贸、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电力、粉尘防爆、受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5.坚持过程管控。深入开展以打“三非”、治“三违”、治“三超”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和治理非煤矿山、冶金等11大行业8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 (四)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工作 1.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要内容,推进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工作过程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对未按规定排查整改上报隐患的严惩重罚,督促企业真查真改真报隐患。制订《洪雅县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督促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督促作用,促使全县入网企业100%实现网上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以实现“三零”(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为目标,继续实施隐患ABCD分级治理和重大隐患公示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县财政年初预算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等。规范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审批程序,制订《洪雅县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抓好“绿色安保”工程建设。临崖、临水、高坎的道路危险地段,在采取必要的工程性安保措施基础上,增植“安防”树木,形成绿色安保屏障,提升“安防”能力。 (五)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1.开展专业化、专项安全生产监管。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等十二个重点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在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排查出的重点安全风险点,制订详细监管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监管,形成网格化安全监管格局。 2.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县城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县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规划建设、水利、气象、安监、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3.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暨规范化企业达标建设,2017年完成辖区内企业的60%。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非煤矿山、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危化、木质家具和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的监督检查,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执法。制定并发布全县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 4.开展“双随机”执法模式,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检查制度,严格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要求,促进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和监管执法人员阳光行政。健全完善县安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针对各地发生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牵头对全县该领域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安全检查。 (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讲读、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各乡镇政府、县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七进”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洪雅电视台、《今日洪雅》等主流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利用各类新媒体开展安全知识、案例宣传。 3.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要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四岗人员”安全教育,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4.加强公益安全宣传。重点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公益安全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公务车、执法车、特种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 5.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渠道。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1.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督查。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严格逗硬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要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政府、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安委会上述职。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2.严格责任追究。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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