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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雅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2017-03-0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06
 文  号  洪府办函〔2017〕11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洪雅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7

洪雅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2.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3.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负责审核县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协助推进实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根据县政府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县食品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编制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项目;审核食品安全领域建设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食品检验检测和信息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价格监督检查等。

5.县经信局:负责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抓好食品工业发展、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6.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负责指导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7.县公安局: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做好食品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处工作。

8.县财政局: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9.县环保局:负责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范办理排污许可,参与和食品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县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供水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11.县农牧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从种(养)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12.县林业局:负责可食用野生动植物从采集、种(养)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工培育食用野生动植物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

13.县文广新局:负责全县文化娱乐、网络游戏等经营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及宣传教育工作。

14.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和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15.县食药监局: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食品药品重大事故的查处;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牵头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6.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对场外(店外)无证照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等。

17.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部门移交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广告;负责本辖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对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及时开展相关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检定工作

18.县粮食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全县粮油市场稳定。

19.县科技局:负责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工作,抓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将食品安全纳入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

20.县旅游局:负责涉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涉旅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涉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县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以上职责外,还承担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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