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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0-2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10-28
 文  号  洪府办函〔2016〕82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洪雅县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6〕70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92号)和《眉山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眉山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眉统筹领〔2016〕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洪雅县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五个统筹”

(一)统筹城乡规划。

1.制定《洪雅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试行)》,指导洪雅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2.编制完成高庙镇、瓦屋山镇总体规划。(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3.编制完成洪雅县城市新区、江南新城、老城片区、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4.完成柳江古镇、高庙七里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维护。(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5.优化城镇规划建设,实现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1.32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6.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完成洪雅县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县环保局)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7.新(改)建农村公路26.79公里。(县交通运输局)

8.集中整合农业项目资金,着力完善园区“田网、路网、渠网、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县农牧局)

9.引导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出台购房补贴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农民,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定居,实现农村居民进城购房1900套。实施住房保障工程,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城中村35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20户;实施农房建设1200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30户。(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10.深化“百镇建设行动”,瓦屋山镇、柳江镇2个试点镇就地吸纳农业人口1470人。(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三)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11.全力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生态养生食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12.5亿元,增速20%以上。加快推进工业化,新开工项目10个、竣工投产项目10个,实现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1650人。(县经信局)

1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和从业者5500人,新建特色业态乡村旅游经营点3个,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1亿元。积极推进瓦屋山、七里坪、柳江古镇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项目投入28亿元。(县旅游局、县三产服务中心)

1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全县新注册家庭农场50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实现农民转变为现代农业业主160户,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种养业2.8亿元。(县委农工办)

14.打造本土电商平台。启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县商务局)

(四)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15.强化创业就业扶持。制定洪雅县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扶持政策,规范使用11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资源,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和农村劳务品牌培训160人,支持10家重点龙头企业创办农民培训基地。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1.3万人。(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保障局、县财政局)

16.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推进县文体中心、洪雅中学扩建工程建设。建设中小学校舍18800平方米、运动场20000平方米。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扶持创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所。(县教育体育局)

17.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3%。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品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县卫计局)

18.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个。(县民政局)

19.免费开放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及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分别根据各自功能、特点向群众免费开放。认真落实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全年放映场次不少于1668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场次不少于280场。(县文广新局)

(五)统筹城乡社会治理。

20.着力构建以乡镇党委为龙头的乡村管理体系、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完成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4个,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县委组织部)

21.推进落实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效。从加强工作培训、落实双向考核、定期分析研判、强化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实现“七个100%”。(县综治办)

22.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载体,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明确“雪亮”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全面完成高庙、柳江镇“雪亮”工程建设。将“雪亮”工程与“天网”工程视频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对接,着力构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县综治办)

二、大力实施“五项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23.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条件,鼓励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实行“全放开、零门槛”,新增非农业人口1200人。(县公安局)

24.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实施以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双清”攻坚行动,全面清理重、错、假户口问题,确保全县户籍人口数据准确。(县公安局)

25.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开展居住证办理工作。(县公安局)

(二)全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6.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37万亩,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60%。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委农工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选择1个经济实力强、管理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县农牧局)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28.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做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可以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全年实现转移衔接200人,征收基金600万元。及时完成各类因户口转移而产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000件。(县人力保障局)

29.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实现被征地且享受安置政策的农民参保续保7000人。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事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加强其他行业农民工参保稽核力度。(县人力保障局)

30.推进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业务数据清理、平台搭建和数据迁移,全面启用社会保险“五险”信息系统,推进实现参保“一站式”登记、“一单式”征缴和待遇支付全业务支持。(县人力保障局)

31.巩固完善城乡医保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参保率稳定在97%,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年。(县人力保障局)

32.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规范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县人力保障局)

33.继续推进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工作。继续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市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县人力保障局)

(四)积极推进用地制度改革。

34.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区。实施农村土地双挂钩项目1个,申请挂钩周转指标约634亩。(县国土资源局)

35.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在开展数据整合和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县国土资源局)

36.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22180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20229公顷。年底前上报永久基本农田全域划定成果。落实耕地占卜平衡新机制,以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为重点,使建设用地总量走向节约集约、动态平衡的良性轨道。(县国土资源局)

(五)大力创新农村金融。

37.拓展贷款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深入推进支农再贷款惠农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提供3000万元支农再贷款定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旅游,创建2个支农再贷款惠农创业示范基地。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8家,授信27家。(县人行、县金融国资局)

38.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稳步推进抵债资产处置工作。(县农村信用联社)

三、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39.县级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委农工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县级相关单位、部门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送县委农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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