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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 ||||||||||||
2016-10-2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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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县经济支柱性产业,实现文化立县。 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是适应当前发展文化产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利于准确掌握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整体效益等发展情况,全面了解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把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任务、范围和对象 (一)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任务 1.掌握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状况,包括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规模和发展水平以及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贡献。 2.了解和掌握全县文化产业分布状况和特点,包括文化产业布局、行业结构和资源分布。 (二)文化产业统计的范围和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国统字〔2012〕63号)所规定行业和为社会提供公众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搞好协同配合 文化产业统计涉及全社会、各行业,对象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一)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统计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旅游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建设局、县档案局、县三产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通报工作情况,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明确乡镇、部门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文化产业统计的统筹协调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文化产业统计数据采集汇总、数据核算,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文化产业单位统计;做好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培训。 县文广新局负责主管行业内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图书馆、文化娱乐服务、文化保护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主管行业内广告业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主管行业内游览景区管理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经信局负责主管行业内的文化制造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商务局负责主管行业内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主题酒店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民政局负责主管行业内专业性社会团体、烈士陵园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住房建设局负责主管行业内工程勘察设计、公园管理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档案局负责主管行业内档案馆等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县三产服务中心负责全县三产行业文化产业的统计指导。 (三)抓好关键环节。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川府发〔2013〕6号),严把进入和退出关,及时维护更新,建立完善县级和分部门文化产业统计单位名录,特别是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服务文化企业单位名录。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统计原则,切实加强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培训,组建相关部门联合工作组,深入每个数据起报单位,分单位进行指导填报,抓好源头数据上报质量,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四)落实工作保障。加大对文化产业统计的人力、财力投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熟悉业务工作人员,人员应保持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精心组织,确保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依法统计原则。要加强《统计法》宣传,将依法统计贯穿于文化产业统计全过程,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认真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国统字〔2011〕82号),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负责做好本部门主管行业内属于文化产业的统计;企业要依法履行数据报送义务,依法如实上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二)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今年9月底前,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以及规模以下但发展潜力好、可培育成为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服务文化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情况清晰的名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县统计局要定期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文化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在今年10月底前组织一次业务培训。 (三)确保文化产业数据质量。统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指导和检查,定期进行产业运行情况分析。县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主管行业文化企业发展统计数据和简要分析报告,县委宣传部汇总后形成季度文化产业发展分析报告。 (四)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各乡镇和县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文化立县专项目标考核内容。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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