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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2025智能制造等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6-09-2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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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2025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洪雅县2025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洪雅县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洪雅县2025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与集成的产物。随着互联网技术、新型感知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智能制造已经成为发展下一代制造业的重要内容。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加快我县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眉山市2025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着力于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着力于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集成创新,推进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着力于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全县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改造企业(项目)2户,建设智能车间(装备)1个;企业(项目)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20%,不良品率降低20%;智能制造装备在流程型行业和重点装备制造行业普及应用达到30%以上;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MES(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20%。 到2020年,信息化、智能化改造企业(项目)5户,建设智能车间(装备)2个,智能工厂1户;智能制造装备在流程型行业和重点装备制造行业普及应用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信息化、智能化改造企业(项目)9户,建设智能车间(装备)6个,智能工厂2户;自动化、数字化制造推广应用到65%的制造业规模企业,打造数字化智能园区1个。 (一)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 加快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形成联网协同、智能管控、大数据服务的制造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鼓励胜科电子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智能监测监管体系,提高智能化水平;鼓励丰元机械、力达机电等装备制造业企业采用高精度复合型数控机床、柔性制造单元,全面采用机械手替代用工量大、工作强度高和内容重复度高的工序;鼓励鑫达康药业、瓦屋山药业等医药企业将生产运行和设备状态等信息集成到系统,提高MES、ERP、PLM和机器设备网络的互联互通集成能力,形成联网协同、智能管控,实现生产过程管道化、全密闭、实时化、模型化、可视化;鼓励创捷通信、德信伟业等电子信息企业全面推进设备由半自动化向全自动化改造,积极导入自动检测、焊接、封装、包装、分拣等数控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在关键工序连接节点上采用专用经济型机器人;鼓励伟虎服饰购置适合自身生产特点的全自动生产线设备及柔性设计、自动剪裁、自动包装、物料输送、质量检测等系统,全面提高企业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 (二)推进企业管理智能化创新。 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在设计、生产制造、管理、服务及信息采集、控制等环节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统一的核心数据库和基于企业工厂模型及生产管理的数据集成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结合个性化定制需求,形成生产链信息集成,提升生产模块化、柔性化水平,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要求,实现实时、敏捷、最优化排产、生产。 (三)加快引进和发展智能产品。 依托现有装备产业基础,瞄准关键环节,引进一批智能制造装备研制和产业化重点项目,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专用加工装备等整机成套智能装备。依托丰元机械、力达机电等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升发展一批高强度紧固件、高速轴承、模具、精密刀刃具、泵阀液压件、智能控制软件、电机等基础部件。 (四)推进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培育。 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培育青衣江元明粉、新希望乳业、幺麻子食品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推进智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和专项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加强与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生态体系相关环节的纵向和横向协同合作,带动发展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行业带动性较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五)推进智能制造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制造工业,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系统化、营销手段电子化等,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长期稳健的信息化服务。积极推动信息网络资源整合,通过集约化建设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园区公共信息管网系统,洪雅县工业园区在2025年前完成数字化园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投促局、县科技局、县人力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局、县金融国资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业园区等部门为成员的洪雅县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实施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 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智能制造战略、规划,积极争取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偿等政策支持。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突破,智能装备与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商培育,公共平台建设,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等专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智能制造创业投资领域。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智能制造融资体系,组织开展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加大信贷支持。支持智能制造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生产型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采用厂商租赁形式推广市场应用。 (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创建一批从事智能技术和装备研发的创新团队。建立智能制造行业人才库,完善重要人才数据,加强人才储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提升在职人员劳动素质,培养和造就大量面向高层次需求的实战型工程技术人才。 (五)强化产业招商引智。 围绕智能制造重点领域,开展定向招商引智、产业链招商引智,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和落实,加快项目落地。完善营商环境,对属于产业缺链型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开辟“绿色通道”重点予以支持。 洪雅县2025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服务型制造主要是推动制造企业从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从生产加工向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既是制造企业应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向产业链高端转型的主动作为。为加快我县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根据《眉山市2025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示范带动、政策推动的原则,以制造业转型升级为核心,支持制造系统的销售模式、生产模式、系统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设计服务等方面的转变和提升,推动全县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促进全县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重点行业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15%;定制化生产模式在部分行业应用,定制化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突破10%,培育1户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到2020年,重点行业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定制化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突破25%。培育3户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户生产性服务示范企业。 到2025年,重点行业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40%;定制化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突破45%。建成1个服务型平台,培育7户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户生产性服务示范企业。 三、重点任务 依托丰元机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吸引创新要素集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打造创客乐园。开展工业设计创新比赛,促进工业设计交流与发展。加快全县生态养生食品、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工业设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农产品加工、新型建材产业与文化艺术融合,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推行定制化生产新模式。 支持爱心木业、新乐雅陶瓷、丰元机械、维国光学等企业引入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开展定制化生产示范试点,鼓励在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加工产业中推广,建立柔性、快速响应、定制化生产模式。鼓励设计机构、材料供应商、生产企业建立产业合作联盟,形成平台化协作关系,实现远程定制、异地设计、当地生产的协同生产新模式。 (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引导幺麻子食品、和鑫科技、雅沙一食品等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全市“4+4”产业推广电子商务模式,革新品牌推广、营销方式、支付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以电商新型业态促进线下生产与销售,实现B2B、B2C、O2O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引导力达机电等开展产品全生产周期管理示范试点,鼓励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拓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增值服务,提高服务性收入比重。鼓励企业建立监测诊断、性能优化、维修与维护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专业化远程状态管理和现场技术支持,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维修服务。 (五)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融资租赁、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六)推进服务平台建设。 探索在工业园区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工业云服务平台、供应链智能化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等平台,鼓励制造企业应用B2C+O2O定制服务平台,实现制造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国资局、县人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业园区等为成员的洪雅县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抓好服务型制造工作。 (三)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以典型标杆示范带动,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实施,营造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将服务型制造纳入全县创业创新工作目标考核。加大监测力度,实行“季度监测、半年分析、年度总结”。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经信局,定期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洪雅县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2025智能制造等三个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眉府办发〔2016〕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实施“品牌引领、质量强县”发展战略,把质量品牌建设作为质量强县的生命线,围绕“4+4”制造业布局,完善质量工作机制,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洪雅全面进入质量时代。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制造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以上;建立并实施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食品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十二五”期末水平;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重点行动 (一)质量管理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到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0;到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制造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2;到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3以上。 2.主要任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2家企业中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模式和方法;开展质量技术攻关,组织攻克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技术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在1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宜推行并深化HACCP和ISO22000标准,强化风险管理。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10家企业申报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HACCP等体系认证,在5家企业中推广两融合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二)先进标准推广行动。 1.行动目标。推动技术向标准转变,以“4+4”产业为重点领域,以大中型企业和出口企业为重点,到2018年,县内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新增2项以上;到2020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新增4项以上;到2025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新增6项以上。 2.主要任务。建立企业质量责任落实推进机制,企业负责人对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等环节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负责,针对产品实现过程涉及的企业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规定其质量职责,落实到各个岗位,对关键质量特性形成过程设立基于先进质量工具与适宜的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质量控制点(QC),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特性。同时,落实企业产品售后服务责任和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引导企业推行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制度,通过承诺和履行保证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围绕“4+4”产业布局,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项以上,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1个;拓展团体标准应用,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1个;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新建工业标准体系10个,服务业标准体系1个。(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农牧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旅游局、县三产服务中心等) (三)质量品牌争创行动。 1.行动目标。推动产品向品牌转变,完善品牌创建工作体系,坚持区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三位一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力争2018年品牌体系基本建立,2020年品牌体系初具规模,2025年具有一批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城市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2.主要任务。努力开拓区域品牌,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县;围绕“4+4”布局打造产品品牌,突出全县奶业、茶叶、藤椒、高庙白酒、腌腊制品等,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培育创建驰名商标1件,老子号2个,四川名牌2个,四川著名商标5件,推荐评选眉山政府质量奖2个,创建商标示范镇1个;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天府杯奖,争创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5个;培育创建AAAA和AAAAA景区各1个。(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牧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文新广局等) (四)质量发展保障行动。 1.行动目标。加强行政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发动社会监督,保障质量安全。力争到2018年质量管理能力基础大力夯实,企业质量水平有效提升;到2020年质量发展保障有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初具成效;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实施眉山市质量提升暨品牌建设“三百工程”,助推5家企业提升质量,服务5家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培训1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加强质量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规模以上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定期发布质量守信企业名单和质量黑名单;夯实计量基础,加强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对民生相关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保障质量安全,针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行业开展质量整治,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探索建立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注重消费维权,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建立电话投诉、网站投诉等质量投诉信息平台,支持和鼓励消费者开展质量维权。(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三产服务中心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 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9月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宣传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宣传质量强县和品牌创建工作,普及质量基础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质量强县办报送本行业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由县质量强县办汇总后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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