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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紧急补充通知
2016-09-1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9-18
 文  号  洪府办函〔2016〕70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农牧局:

为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补充通知如下。

一、教育引导群众。引导群众除自用秸秆带回家外,可以自己送到凯迪生物质发电公司或百事康公司;也可在田地周边规范堆放,由专门运输人员搬走。

二、划定堆放点。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在交通相对便捷地方划定秸秆临时堆放点,用于秸秆临时堆存。

三、加强综合利用。各乡镇要主动、及时与洪雅凯迪生物质发电公司、百事康公司联系,做好秸秆回收利用工作。

联系方式:洪雅凯迪生物质发电公司,赵华18583462680,何文18583872830。

百事康公司:史小兵13778877001,张俊18080375411。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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