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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洪雅县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工作组的通知 | ||||||||||||
2016-09-0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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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洪雅县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国华 县委常委 彭远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建县 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联欣 县委农工办主任 丁树鸿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成 员:王 义 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利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鹏程 县住房建设局局长 罗竞舸 县金融国资局局长 刘权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祖军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周 杰 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曹 洪 县新村办主任 徐 忠 县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办,由刘联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委农工办、县扶贫移民局、县住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国资局、县财政局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 推进工作组下设四个督导工作小组,各督导工作小组成员由所在单位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协调组成。第一督导工作小组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长王祖军,负责督导余坪镇、汉王乡、中山乡推进工作;第二督导工作小组由县委农工办负责,组长曹洪,负责督导槽渔滩镇、花溪镇、止戈镇、桃源乡推进工作;第三督导工作小组由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组长周杰,负责督导瓦屋山镇、高庙镇、柳江镇、东岳镇推进工作;第四督导工作小组由县住房建设局负责,组长徐忠,负责督导洪川镇、中保镇、将军乡、三宝镇推进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推进工作组职责: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和安排建设资金。 (二)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项目推进中的手续办理、联络沟通、工程推进等问题;督促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推进工作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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