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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
2016-03-2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3-21
 文  号  洪府办函〔2016〕12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消除违建存量、控制增量,保障公路桥涵安全畅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区域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全县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确需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二)柳江以上山区,仍执行《中共洪雅县委、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委〔2013〕33号)规定,即在距离省、县、乡道公路两侧边沟外缘5米内不得修建房屋和架(埋)设杆、管、线。

二、严格审批

(一)凡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架设(埋设)杆、管、线的,必须提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二)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申请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3.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三、加强监管

(一)凡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栽设杆线、埋设管线、开沟引水、设置非公路标志和加水站点、增设悬挂物和悬空物,横穿公路、堆放障碍物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一次性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对造成道路损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各乡镇在接受申请建房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时,要深入实地核查,确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后方可报批;未按规定报批修建的,规划、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受灾房屋倒塌、重点项目搬迁等特殊情况需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修建临时性建筑的,在不影响公路建设长远规划和发展的前提下,可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修建。

(三)需在公路两侧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在办齐相关审批手续后,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施工,不得乱占和滥建。

(四)各乡镇、县路政大队、县治违办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管控力度,及时制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对拒不执行拆除或继续修建的,应予以强制拆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五)各乡镇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政策,确保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乱建行为。

(二)涉路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要加强勘查设计审查,深入实地勘查项目,避免出现“设计未考虑、建后又撤除”的问题。

(三)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将予以问责追究。

附件:洪雅县公路等级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洪雅县公路等级情况说明

(一)国道

G351洪雅与丹棱界—洪雅过境线—中保—竹菁关—雅安界

(二)省道

1.S104:瓦屋山镇—雅安望鱼

2.S215:洪雅与夹江界—余坪—石笔—G351线平交处

3.S307:洪雅与夹江木城界—三宝—将军—止戈—东岳—槽渔滩—洪雅与雅安界

4.S308:洪雅与峨眉山界—高庙—瓦屋山—雅女湖大桥—长河村—雅安龙苍沟

5.S429:东岳—花溪—柳江—桃源

6.洪雅至峨眉山公路(大峨眉国际旅游西环线):S106线平交口—将军—八角庙—止戈—东岳—花溪—柳江—高庙—七里坪—零公里(峨眉山界)

(三)县道

1.X146三华路:三宝镇—洪雅与夹江歇马界

2.X151峨洪路:柳江镇—赵河—高庙镇—七里坪—峨眉山界

3.X170孔柳路:双河村—柳江镇

4.X172雅赵路:赵河—自新村—瓦屋山镇

5.XZ07仁洪路:遂资眉出口与S305交界处—中山乡—洪雅与丹棱仁兴交界处

6.XZ23汉罗路:汉王乡场镇—罗坝大桥

7.XZ24余金路:洪雅与丹棱交界处—余坪镇场镇—金釜

8.XZ28高石路:高庙—张村—瓦屋山镇

(四)乡道

1.Y601东天路:东岳镇—天宫八面村

2.Y602东柳路:东岳镇—观音场

3.Y603桃华路:桃源乡—公山村

4.Y604郭高路:柳桃路—金刚河—高庙镇

5.Y605博竹路:G351博汉路口—汉王—竹菁关

6.Y606三将路:高岩—马沟—三宝联和

7.Y607罗花路:罗坝—观音场—花溪镇

8.Y608新将路:新庙—余坪乌尤;天池—大坝—将军乡

9.Y609河宝路:三宝熊园—宝坪村—洪雅与夹江界

10.Y610洪丹路:石笔—新庙—洪雅与丹棱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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