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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洪雅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2015-12-3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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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洪雅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周茂云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段永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侯天才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袁德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喻志高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殷建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金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冰 县就业中心主任 周 勤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付政康 县房管所所长 牟 伟 县农牧局党委委员 伍建伟 县卫计局副局长 田利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喻志高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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