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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
2015-12-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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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办函〔2015〕78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2016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假期祥和平安。每个节假日前5日将值班安排报县政府应急办(电话:37402028),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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