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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
2015-11-1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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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全民参保”惠民政策,扎实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及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16年度参保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6年度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具有我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2.在我县高职中在册就读的学生;3.在我县长期投资经商、务工、居住的外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4.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小额人身保险凡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28天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或智能障碍的城乡居民(不含现役军人和服刑人员),均可在其户籍所在乡镇自愿参保。 (三)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周岁至80周岁,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无精神类疾病或智能障碍的老人。 二、目标任务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乡镇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参保率达到97%以上。我县高职中在册就读学生参保率达到97%以上。 (二)小额人身保险各乡镇小额人身保险参保人数达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50%以上。 (三)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乡镇老年人的参保人数达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的10%以上。 三、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2日起至12月20日止。 四、缴费标准和保险期限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每人120元/年,第二档每人220元/年。对五保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三无人员”,计生特别扶助对象等六类困难群体,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保险期限从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高职中在册学生从参保登记录入系统的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截止日期为次年8月31日。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出生28日内)可随参保母亲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可在出生28日内办理独立参保。新生儿保险有效期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二)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6元/年,每人限购一份。享受保险时间为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三)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每人50元/年,第二档每人100元/年,每人限购一份。享受保险时间为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因征收时间整合,原有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到期的城乡居民,累计享受重叠期间保险。五、参保办理程序(一)缴费登记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于2015年11月15日前,到县人力保障局医保中心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资料、到县寿险公司领取参保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按要求做好缴费登记。 (二)报送缴费进度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期每月15日、30日,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将参保人数报送县人力保障局医保中心,QQ群号:11238898, 联系人:李肖,联系电话:13778887505 。2.小额人身保险。在缴费期每月15日、30日,各乡镇将参保人数报送县寿险公司,QQ群号:258604526,联系人:王翼, 联系电话:13990390912。3.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缴费期每月15日、30日,各乡镇将参保人数报送县寿险公司,QQ群号:512448869,联系人:汪秋蓉,联系电话:13778883756。 (三)保险费归集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将收缴的保险费用及时存入专用帐户,不得截留、拖延。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洪雅县支行,收款单位:洪雅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2313401129126401586000000003。2.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者专用账户为同一账户,要标注清楚,分开存入。开户银行: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收款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账号:8820 0120 0037 12757 。(四)报送资料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结束后,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迅速将参保花名册(含电子文档)、银行进账单报送县人力保障局医保中心,并完善相关手续。2.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征收结束后,各乡镇迅速将参保花名册、银行进账小票报送县寿险公司,进行参保数据录入处理、承保及填制《服务卡》。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事关民生大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乡镇要落实好保险征收人员,在各村(社区)至少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服务联系人,并接受县人力保障局和县寿险公司培训。将保险参保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征收、汇总、上缴保险费用,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三)严格纪律,加强督查。要坚持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为片面追求参保率而强迫群众缴费,或强迫乡镇卫生院、村组干部、乡村医生代缴,或用财务资金冲抵群众缴费等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参保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纠正。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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