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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巩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10-2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10-21
 文  号  洪府办函〔2015〕64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巩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13

 

洪雅县巩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5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办函〔2015154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科技投入,着力解决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竭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场、站内;四是强化路面管控,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方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抽调特、巡警协助余坪固定检测站治超执勤,处置突发性事件。

县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杜绝货运车辆结队行驶,查处超限超载、拼装改型、抛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超限超载站点建设;查处超限超载、拼装改型等货运违法行为;监管维修企业,查处其非法改装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

县经信局:负责加强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宣传,规范货运车辆装载行为,严禁超限超载运输原材料、产成品。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车行为;对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场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依法取缔;负责加强对车辆、货厢、部件生产企业的监管,并与检验机构签订责任书。

县商务局:负责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监督车辆报废执行情况和汽车回收拆解工作;负责加强对物流企业的行业监管,并与物流企业签订责任书。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非煤矿山的监管,与业主签订超限超载车辆不进出站、场责任书,责令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出场出站固定式计重设备,实现计重出场。

县水务局:负责对砂石料场的监管,签订超限超载车辆不予进出料场责任书,责令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砂石场)安装出场出站固定式计重设备,实现计重出场。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竹、木等林产品运输监管,加强林产品运输车辆出境检查,与竹木检查站签订超限超载车辆不予出境责任书。

县农牧局:负责全县农用车辆运输监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与车主签订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责任书。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建筑工地、商砼企业运输车辆监管,督促企业在工地进出口建立清洗池,并与企业签订超限超载车辆不予进出场责任书。

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城区道路巡逻监管,查处抛洒滴漏行为;负责垃圾、建渣清运车的管理,杜绝超限超载,并与垃圾清运车主签订不予超限超载责任书。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广泛宣传巩固超限超载治理的相关工作,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村组道路和货运源头(砂石场、采矿点、竹木收购点)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立即启动旅游干线治超站点建设,着力解决货运车辆造成道路拥堵问题(10月底前完成)。一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负责,县财政局、高庙镇政府配合,在洪高路甘溪沟桥头选址设置检查点。检查点由县交警大队负责,交警、路政各324小时值守,采取便携式设备计重,逐车检查放行,确保通行间距、车容整洁、运输规范。增设限高花杆、执勤岗亭、办公设备等建设费用控制在10万元内。二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县住建局配合,将青衣江三桥检测点右侧计重设备更新为动静态固定精检磅。检查点由县路政大队负责,交警6人,路政1224小时联合值守。建设安装费用控制在60万元内。

(二)启动余坪检查站治超工作,实现国省干道规范化、常态化治超(11月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负责,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余坪镇政府配合,在余坪国家Ⅱ类标准检测站投入使用后,严格按照《四川省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联合执法管理办法》(川交函〔2015260号)要求开展治超工作,确保检查站正常运转。根据“配备执法人员不少于34名,实行三班二运转工作机制”要求,采取财政经费保障、单位聘用管理方式,解决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三)建设全域性超限预检系统,实现货运规范治理全域化、科技化(2016年5月底前完成)。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负责,县财政局和辖区乡镇政府配合,待非现场超载预检系统技术成熟后,在柳赵路、洪三路、青衣江三桥、槽渔滩路段选址建设预检系统,在县路政大队、县交警大队分别设置货运监控调度平台,实现全域化、常态化、科技化治超,打造成为全省亮点。费用控制在250万元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强化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早安排部署,勤督促检查,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责,合力治超。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要强化货运装载源头监管,确保超限车辆不出场出站;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要加强货车经销源头、货运流通领域监管,杜绝违法经营、违规装载现象;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牧局、县城市执法局要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强化路面巡查和监管,发现超限要追查源头、倒逼监管、从重处罚。

(三)严格考核,逗硬问责。设定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分值2分,由县整治办负责考核评分,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治超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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