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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规范土地流转“六项制度”的通知 | ||||||||||||
2015-07-0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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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健康流转,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立规范土地流转“六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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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府办函〔2015〕h.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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