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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落实<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有关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 ||||||||||||
2015-06-0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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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行意见》中的购房补贴范围包括农村居民身份、在《试行意见》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区域内购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可享受此次的购房补贴优惠。 农村居民是指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居民以及虽是非农业户籍,但在集体经济组织有承包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农村居民由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认定,县外的由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 进城购房是指在洪雅县城规划区以内购买的普通住宅商品房。重点镇是指因建设和发展需要而确定的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的场镇(不包括七里坪、槽渔滩开发的旅游地产、东岳镇的招商地产。) 购房补贴优惠政策适用于在2015年5 月1 日-12 月31 日期间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普通住宅商品房,并经洪雅县房管所网签合同审核确认。不含认购协议、手签合同,二手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 二、此次购房的补贴标准: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标准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5 年5月1 日-7 月31 日购房的享受县财政补贴260 元/m2。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200 元/m2。(其中2015 年5 月1 日-5 月13 日期间的购房户不享受此项补贴。)第二阶段为2015 年8 月1 日-12月31 日购房的只享受县财政200 元/m2补贴。 2015 年5 月1 日-12 月31 日购房户都享受自来水安装费每户优惠250元;电力接入安装费每户优惠300 元;天然气安装费多层每户优惠300 元、高层每户优惠390 元;如需安装有线电视的,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优惠100 元。房屋登记费只收10 元工本费;房屋交易手续费全免。 三、获得购房补贴的方法和程序::购房户在符合销售和补贴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网签购房合同后填写《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领取补贴需提交网签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农户粮食综合补贴一卡通。 洪雅县财政的补贴,房地产企业的补贴,水、电、气安装优惠费用(由房地产企业行先垫支),分别由县财政和房地产企业打入房管所。待房管所审核确认后由房管所在15 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打入购房户粮食综合补贴一卡通上。 四、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其农村的权益有变化吗? 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户籍未迁出的,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继续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在子女入学、养老、退役军人安置、医疗卫生等政策上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 五、在5 月1 日前买的房,为了享受优惠政策,还能退了再买吗? 2015 年5 月1 日前购房又在购房补贴期限内退房后再购房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和补贴。购房户在活动期间网签领取补贴后申请退房的,购房户须向县房管所退回原购房补贴后,方可办理退房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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