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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
2014-06-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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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
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天气气候复杂多变,各种气象灾害频发。由于我县农村基础条件较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往往不能及时传递到广大群众的手中,农村成为气象防灾减灾的薄弱地区。为切实提高农村的防灾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在县气象局建设集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县级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精细化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进一步提高我县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不同气象灾种的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时效性。
二、 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
针对我县灾害多发、损失严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加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的控制性工程建设和重要地段滑坡、泥石流的治理或避让,积极完善水库、城市排水设施、防护林、紧急避难场所等防范气象灾害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防洪工程、抗旱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防汛抗旱体系,确保有效发挥防灾减灾的作用。
三、 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充分整合政府资源,逐步建立进村入户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力争至少有一种途径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地区,完善手机短信和电话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利用广播、电视台、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乡镇要建立通知到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通过电子显示屏、高音广播、信息专栏等方式向村民广播气象预警信息。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
在全县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学校、医院、社区、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对联系人和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各村要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清楚标明转移路线。
五、大力开展全民防灾科普宣传教育
加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气象、教育、媒体等资源,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深入宣传和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与技能,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防灾避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公众抵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大力提高全民防范、抗险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全面建设“一站、一栏、一员”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体系。“一站”即将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成为农村气象科普活动站,定期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一栏”即各村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定期张贴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一员”即将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和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作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员,活跃在广大乡、村居民中,传播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
六、切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县应对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气象、农业、水务、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畜牧等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真正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不断增强防灾减灾的合力,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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