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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地方病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 ||||||||||||
2013-06-1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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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洪雅县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全县地方病的流行,保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眉府办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洪雅县地方病的流行趋势与防治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目标 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各乡镇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高庙镇、瓦屋山镇、柳江镇、桃源乡巩固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防制达到病区控制标准,防止反弹;到2015年,力争实现消除克山病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病情监测。进一步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建立并完善碘缺乏病、克山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流动及固定监测点,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面,尤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加强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充分利用监测信息指导防治工作。加强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评估防控效果,预测全县地方病流行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为适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等方式,在病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地方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着力重点防控。根据我县地方病的流行现状,实施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大干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1.碘缺乏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依法加强对碘盐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合格碘盐持续供应,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动态监测和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科学使用碘盐。 2.地方性氟中毒。高庙镇、瓦屋山镇、柳江镇、桃源乡继续实施以健康教育为主,使用沼气、电炊具为辅的综合防控措施,切断氟源,防止氟中毒危害。卫生部门切实加强氟斑牙、尿氟、含氟介质以及防治措施现况的监测和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3.克山病。在11个克山病病区乡镇(汉王乡、柳江镇、中山乡、中保镇、槽渔滩镇、桃源乡、东岳镇、花溪镇、高庙镇、瓦屋山镇、洪川镇)加强健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膳食营养,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致病危险因素,防止出现急型、亚急型克山病病例。 (四)开展病人治疗。针对地方病现症病人,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劳动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对严重缺碘的孕产妇、婴幼儿患者,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口服碘油丸的措施。对克汀病患者,采用药物替代治疗并进行生活、劳动功能训练。对氟骨症患者,采用药物治疗,缓解临床症状,减轻痛苦。对急型、亚急型克山病患者,以抗心源性休克、抗心律紊乱及急性心力衰竭为主,积极进行抢救。对慢型克山病患者,用抗心衰药物维持治疗并加强心脏功能状况监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地方病防治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坚持依法防治,落实部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地方病防治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防治。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卫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有利于病区综合防治的建设项目投资优先向病区倾斜,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教育体育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在学校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宣传地方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今日洪雅》杂志社和县广播电视台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的宣传报道。科技部门要积极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对地方病防治的应用性研究课题给予优先安排。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碘盐市场供应监管,做好碘盐储运和销售,保证市场合格碘盐供应,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碘盐监测和健康教育。民政部门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中、重度地方病病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要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农业部门要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优先安排农村沼气池及新型省柴节煤炉灶建设项目。质监、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扶贫部门要将农村有劳动能力的地方病贫困患者作为扶持重点对象,实施综合防治。县残联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残疾发生,参与做好氟骨症、地方性克汀病病人的畸残康复和管理。 (三)保障资金投入,提升防治水平。县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和防治工作要求,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预算,保证地方病防治工作需要。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充分利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工程等项目资源,发挥在地方病防治方面的综合效益。加强地方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改善工作条件,配置更新必要的设备装备。合理设置岗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福利待遇,稳定专业队伍。强化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人才,增强防治队伍综合实力,提高防治整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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