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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3-04-0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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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洪雅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确保成功创建免疫规划示范区,有效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保障广大儿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44号)和《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洪府办发〔2012〕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工作体系,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干预和控制,完善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建立适合于本地区的免疫规划工作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接种门诊建设 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2〕531号)要求,将预防接种单位接种门诊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大预防接种单位接种门诊建设的力度,强化预防接种单位职能的落实,提升服务水平。全县于2015年完成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规划目标。2013年洪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余坪镇卫生院达到AAA级标准。中山乡卫生院、三宝镇卫生院、槽渔滩中心卫生院、柳江中心卫生院、高庙镇卫生院、瓦屋山镇卫生院达到AA级标准。其余乡镇卫生院达到A级标准。2014年将军乡卫生院、东岳镇卫生院、中保镇卫生院、汉王乡卫生院、花溪镇卫生院、瓦屋山镇卫生院达到AAA级标准。止戈镇卫生院、桃源乡卫生院达到AA级标准。2015年槽渔滩中心卫生院、柳江中心卫生院、中山乡卫生院、高庙镇卫生院达到AAA级标准。止戈镇卫生院、三宝镇卫生院、桃源乡卫生院力争达到AAA级标准。 2.申报程序。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进行自评,于达标规划当年的4月20日前向县卫生局提出预防接种门诊等级评审申请。“A级、AA级接种门诊”由县卫生局组织评审,评审合格报市卫生局备案。“AAA级接种门诊”由县卫生局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申请市卫生局评审。未提出申请的,不组织评审。全县所有AAA、AA、A级的预防接种门诊,实行两年一评的动态管理。 (二)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 全县免疫规划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工作情况按时上传“洪雅公共卫生考核管理系统”,并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免疫规划相关资料,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县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收集各医疗卫生单位数据,汇总全县资料,按年度分类整理成册,对免疫规划工作进行总结。 (三)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1.准确掌握应种对象。各接生单位每月将新生儿名单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将接生儿童名单分乡镇整理后,发各乡镇核实。各乡镇结合本地摸底情况,核实建立本辖区应管理新生儿名单,并按月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每年12月对参加新农合的免疫规划适龄儿童进行一次清理核查,县新农合办提供协助。建立新生儿接种名单、乡村摸底儿童名单、新农合参保儿童名单、公安部门暂住儿童名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名单五比对机制,掌握应种对象。 2.创新接种通知模式。各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接种,全县预防接种信息接入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开通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短信自动提醒家长等服务功能。形成新生儿建卡时预约通知→接种日前短信提醒→一类苗未按时接种者人工通知的工作模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全县学校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向当地接种单位通报查验情况,配合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带未接种儿童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及时补种。 3.及时统计接种情况。各接种单位按月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预防接种统计截屏图片及逾期未接种儿童名单、原因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儿童接种情况。 (四)加强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和处置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甲肝、风疹、腮腺炎等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按要求进行报告,无漏报病例,并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测、送样等,及时规范开展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对AFP、麻疹完成季度监测数据分析和年度总结。 (五)规范疫苗及冷链管理 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疫苗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有完整的疫苗出入库记录,账苗相符,当年失效疫苗数量小于计划量的5%,温度记录完整规范。县卫生局制定全县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各接种单位制定相应的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计划。 (六)开展培训和健康教育 县疾控中心每年至少对全县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免疫规划例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免疫例会。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和“三下乡”活动等组织开展免疫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成立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联络员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将县级预防接种的冷链运转、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测评估等工作经费,按辖区总人口数不低于1元/人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任务与经费权重的通知》(川财社〔2013〕4号)要求,预防接种经费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9%,且全额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对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 (三)落实机构和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全县设置接种单位15个。县疾控中心设立独立的免疫规划科,至少有正式专职技术人员3人。乡镇卫生院和洪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科,至少有专兼职人员3人负责免疫规划工作。村卫生室落实专人负责免疫规划工作。县级医疗机构有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免疫规划监测任务。 (四)严格验收程序。县卫生局根据各预防接种单位提出的等级评审申请,按四川省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达标规划要求,于每年7月前组织人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并将结果上报。 (五)强化督促考核。县卫生局要把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核目标管理,制定免疫规划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疾控中心定期开展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形成书面督导意见。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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