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社会保障卡是广大社会群众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和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是今后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异地业务支撑、开启“一卡通”业务应用的电子钥匙。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作和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完善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制作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国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要达到8亿张,覆盖60%以上人口。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部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超龄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和制作发行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制作发行工作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一)基础信息采集。主要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要充分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等契机,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户籍所在地采集原则和采集标准要求,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基础信息采集和信息核准工作。
(二)制作和应用工作。由县人力保障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负责。要结合我县“一卡通”工作建设实际,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以“五险合一”为应用标准的全县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和“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
三、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制作发行和应用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此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定期通报进度情况。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