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实施春季禁渔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县2013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渔目标
加强禁渔期管理,做到船上岸、网入库,确保禁渔区内“江河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野生鱼”。
二、禁渔时间和区域
禁渔时间从2013年2月1日12时起至4月30日12时止,禁渔区域为洪雅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内容
1.禁止在天然水域内进行任何捕捞作业。
2.严禁销售、收购、经营、运输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3.严禁非法生产、经销禁用渔具。
4.未经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
5.严禁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弃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和废弃物。
四、禁渔措施
1.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景区管委会要完善和健全禁渔方案,建立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乡、村逐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管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及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加强江河渔具清理。各乡镇政府,景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清江清河行动,动员渔民积极配合,确保2013年2月1日前,禁渔区内的渔船全部上岸、网具全部入库。同时,要设置好禁渔标志,做到禁渔范围明确,标志醒目。
3.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要健全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县水产渔政站举报电话为028-37404577。
4.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渔政、公安、工商、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对江河水域、码头、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严重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惩处。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要对禁渔区勘探、采砂、水下爆破等行为加强监管,禁止所有危害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水下作业活动。工商部门要与渔政管理部门共同配合,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销禁用渔具的企业和商店,杜绝禁渔区内的渔货进入市场。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洪雅》杂志社要大力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使广大渔民知法守法。渔政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坚持昼夜巡逻值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充分应用联谊联防机制,采取禁渔协管员、信息线报员等多种形式进行群防群治,维护禁渔秩序。
5.开展统一执法检查行动。禁渔期间,渔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对重点难点水域、交界水域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水域进行重点整治,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统一执法检查行动不得少于3次。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强化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禁渔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管理机制,确保禁渔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2.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禁渔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要突出时代特色,讲究宣传实效,使禁渔宣传工作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刊和网络有文”,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3.强化管理措施。对重点难点水域、交界水域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水域,要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要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域污染事故和生态灾害突发事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管理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
4.严格执法监管。要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为渔业服务、为渔民服务。
5.认真做好总结。禁渔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对禁渔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总结,于2013年5月5日前报送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文档,联系人:宋明刚,联系电话:028-37404577,E—mail:hyxscg@live.cn)。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失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洪雅县2013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附件
洪雅县2013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利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白春富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张金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敬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 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韬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查素红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林华 洪川镇镇长
刘卫权 止戈镇镇长
张颂东 将军乡乡长
李 健 瓦屋山镇镇长
史 历 柳江镇镇长
黄永洪 高庙镇镇长
白 韬 槽渔滩镇镇长
牟秋鸿 东岳镇镇长
刘明华 花溪镇镇长
王鹏程 中保镇镇长
宋佳忠 余坪镇镇长
彭长斌 三宝镇镇长
杜国勋 汉王乡乡长
王志勇 中山乡乡长
冉 锋 桃源乡副乡长(主持政府工作)
陈 蓉 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陈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