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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2-12-2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2-12-27
 文  号  洪府办函〔2011〕18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为便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职工放假调休等有关工作,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13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请各单位在每个节假日前5日将值班安排报县政府应急办(电话:37402028),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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