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基本单位是经济社会的基础细胞,是统计工作基础的基础。为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为即将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作好基础准备,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基本单位清查是一项重要的统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单位清查工作,有利于摸清全县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有利于建立健全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利于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向基层延伸,对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顺利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清查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时间
(一)清查对象
清查对象为我县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二)清查内容
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为单位清查标准表式进行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登记注册情况、机构类型、单位类型、执行会计制度情况、期末从业人员数、主营业务收入、企业资质等级及连锁经营情况等。
(三)清查标准时点
以2012年6月30日数据为单位清查登记的时点数据,时期数据为2012年预计数。
三、切实做好单位清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单位清查工作自2012年7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分为清查准备、登记处理、总结应用三个阶段。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2年7月中旬)
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单位清查工作方案,划分清查区域,落实机构人员,培训调查业务,准备调查物资,开展宣传动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
(二)登记处理阶段(2012年7月下旬至8月31日)
主要工作包括:现场登记填表,质量复查,数据汇总评估,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同时,结合单位清查工作,完成2012年第3季度“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入库审核确认上报工作。
(三)总结应用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主要工作包括: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全面系统总结,成果开发应用,上报单位清查成果等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在10月10日前,向县统计局上报单位清查综合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数据质量评估报告等总结资料。
四、精心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单位清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分保障单位清查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等基础条件,切实解决单位清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密切部门协作配合
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采取召开会议、联合调研、共同调查、共同审核、共同督查、共同开发等方式,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三)严格控制数据质量
要科学制定单位清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对单位清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四)探索创新工作模式
按照“现代化、信息化、无纸化、专业化”的新要求,积极采取引入GPS单位定位技术、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清查、延伸单位名录基层维护、构建部门协作平台等措施,创新改革单位清查工作。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