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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2-07-1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2-07-17
 文  号  洪府办函[2012]50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当前正值主汛期,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无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突发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再落实,确保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设置的警示仪器正常工作,专职监测人员到岗到位,通讯畅通。

  二、要高度警惕、杜绝麻痹,做好重点区域(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口密集区,重点在建工程和各矿山企业)和重点时段(特别是大雨或暴雨后3日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要进一步落实联防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村组和地质灾害监测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强化协作,形成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网格式排查格局,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四、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防避让,严格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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