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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 ||||||||||||
2019-09-2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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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我县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1.洪川镇区域内:东至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西至马河山自来水取水口,南至雅女浴场,北至S106线6桩处(详见附件1)。 2.止戈镇区域内:东至观澜城邦,西至瓦屋山大道,南至C1段范围内区域(含止戈镇C1段全段和瓦屋山大道),北至青衣江(详见附件1)。 3.将军乡区域内:将军乡烧碱厂至隐蒙山公园道路以北区域(含南岸国际小区)(详见附件1)。 (二)洪雅经济开发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1.止戈镇区域内:东至刘坪路(不含该路),西至洪雅县幺麻子食品有限公司、洪雅县“雅妹子”生态有限公司围墙,南至江志忠牛肉(不含南侧水沟,不含路面),北至西环线C1段范围区域(C1段不含人行道、绿化带)(详见附件2)。 2.将军乡区域内:北起烧碱厂—高岩街—胜科路(含该路及两侧)—张店子路(含该路及两侧)—峨洪路—恒通路—青衣江河堤范围区域(不含河堤)(详见附件3)。 (三)将军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西起峨洪路(含峨洪路两侧民居,路南侧起点为养路段宿舍,路北侧起点为王小军家)—张店子路—胜科路—高岩街(含该路及两侧)(详见附件4)。 (四)止戈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柑子场安置区、五龙新村、八角庙安置区、和平家园安置区(详见附件5)。 (五)三宝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洪三路联和街、三歇路川溪街、通江街、三江街、顺江街、川溪附街、街道两侧的民居和单位(详见附件6)。 (六)槽渔滩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侧北起岩湾—沿青衣江沿岸—华信阳光家私—益民药房—槽渔滩敬老院,西侧北起岩湾沿雅东路(含该路西侧民居)—益民药房—槽渔滩敬老院范围内,以及益民药房—槽渔滩敬老院东西两侧民居(详见附件7)。 (七)中保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自雅街东至垃圾转运站西至仁泰光学元件科技有限公司,东环路南至污水处理厂,踏石路北至同升店,悟达广场,中兴街,悟达路,保盛街,兴隆街,桐升街学茂街(详见附件8)。 (八)汉王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至加油站,西至汉王中小学校围墙,南至汉王污水处理站,北至汉王湖大桥西侧桥头范围区域(详见附件9)。 (九)东岳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1.东岳场镇:东至东岳镇供电所,西至东岳奶站,南至沈家良预制厂外,北至东岳村3组吴光海家外(详见附件10)。 2.柳新场镇:东至观音村三墩桥王学群家,西至烂坝口观音庙外,南至赵水碾曾强家外,北至观音庙6组安置点(详见附件11)。 3.天宫场镇:东至西环线,西至花溪河,南至水文站,北至漆树岩(详见附件12)。 (十)花溪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塘坝8社路口至花溪一桥(×151线)两旁20米范围内居民区,花溪一桥路口至花溪加油站(禹王路)两旁居民区,西横街路口至塘坝村委会街道两旁居民区,老街街道两旁居民区,花一桥至花溪孔坝路口(绕场路)两旁居民区,中学路两旁居民区塘坝社道两旁20米居民区,在建市民农庄、玉屏山旅游索道项目(西环线接口至黄龙村至玉屏山索道点)两旁20米居民区(详见附件13)。 (十一)余坪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至余坪电管站,西至余坪加油站,南至洪平家私,北至中山水厂(详见附件14)。 (十二)中山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至六斗坝何永祥家,西至许茂珍家,南至沈皇海家,北至易地扶贫搬迁场镇安置点,含中山寺至殷良全家全段路线,包括殷良全家(详见附件15)。 (十三)高庙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侧北起花溪源街口—王吴路—光明路—东风桥,西侧北起花溪源街口沿红色虚线—光明路—张高路三山环线接口处—三山环线—东风桥区域(详见附件16)。 (十四)瓦屋山旅游风景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瓦屋山场镇及卓博公司项目所在区域,自新村项目所在区域,温德姆酒店所在区域和王坪居民点,陈湾居民点,相大坪安置区,环雅女湖规划雷坪村规划区域,环雅女湖干线83公里公路两侧20米(详见附件17)。 (十五)七里坪度假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东至石河(与峨嵋共同河流),西至拗口,南至小楔头(与峨嵋交界处),北至风车(希尔顿酒店未建)(详见附件18)。 (十六)柳江古镇景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北起古镇牌坊—玉屏北街—玉屏南街—洪吴路交叉口,南起洪吴路交叉口—柳江上街—明月南街—明月西街—两河路—亭子嘴大桥—古镇牌坊范围区域以及玉屏西街邮局至消防队范围(详见附件19)。 (十七)柳江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花溪河以西,明月南街-明月西街-两河路沿线以东区域(不含洪金公司管理停车场),两河生态停车场至光明寺连接线区域范围(详见附件19)。 二、如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需要,调整或新增城市化管理区域的,由洪雅县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三、本通告由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告自印发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附件: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化管理区域示意图 2.洪雅经济开发区止戈镇片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示意图 3.洪雅经济开发区将军乡片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示意图 4.将军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5.止戈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6.三宝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7.槽渔滩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8.中保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9.汉王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0.东岳场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1.柳新场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2.天宫场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3.花溪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4.余坪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5.中山乡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6.高庙镇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7.瓦屋山旅游风景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8.七里坪度假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19.柳江古镇景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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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乡镇、景区、园区城市化示意图.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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