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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办发〔2021〕5号关于调整洪雅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 | ||||||||||||
2021-06-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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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洪雅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 通 知 各镇,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1〕3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置 总指挥:县政府县长 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县级领导 分管水利工作的县级领导(负责日常工作) 第一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武警中队中队长以及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国资金融中心、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洪雅供电公司、花溪电力公司、中国移动洪雅分公司、中国联通洪雅分公司、中国电信洪雅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二、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 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1.洪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由县水利局调整到县应急局,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2.各镇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县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3.各行政村、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4.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调整期间工作衔接不断档、接转不脱节。各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6月10日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公室同步调整到位。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调整不代替有关职能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县应急局和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县应急局承担“救”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县水利局承担“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3.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强化组织、协调、指导职能,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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