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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9-13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2-002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13
 文  号  洪府办发〔2022〕14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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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29号)要求为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紧盯目标任务。各镇人民政府要紧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强县、“菜篮子”等目标考核任务,确保基础指标得满分,力争加分指标有突破,杜绝出现减分项目和否决事项。

(三)发挥项目作用。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项目的引擎作用,把项目实施与推动工作、打造亮点紧密结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引领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夯实基层体系,筑牢工作基础

(一)推进网格化监管。各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农发〔2021〕133号),落实镇级监管员、检测员和村级协管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二)巩固示范创建。各镇人民政府要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确保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现场核查。

(三)强化保障支撑。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条件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待遇。

三、健全检测体系,抓好监测预警

(一)提升检测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要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在更新原有检测设备基础上,增加质谱仪等检测设备,进一步扩展检测参数覆盖范围,满足省、市、县级对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检测等相关参数检测能力的要求,扩展的参数通过“双认证”,取得法定检测资质。

(二)开展监测预警。农业农村局要精心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常态化推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确保全定量分析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到1批次/千人标准,积极运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加强监管。

(三)做好技术指导。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产品检测人员的技术指导,大力组织开展检测上机实训,不断提升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确保各农产品快速检测实训全覆盖县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年度省级能力验证考核。

四、严格农资监管,推广科学用药

(一)加强执法监管。农业农村局要以农资监督抽检为主要手段,大力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依法曝光不法商家要常态化开展农资经营网点巡查、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二)开展用药培训。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科学用药培训制度,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农技培训等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用药培训,不断提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

(三)注重宣传教育。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科学用药宣传,以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村民广播等形式,推广科学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进村入户,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要着重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禁用兽药名录,实现农资经营门店宣传全覆盖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五、聚焦专项整治,治理突出问题

(一)实施三年行动。农业农村局要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柑橘、豇豆、韭菜、鸡蛋、牛羊肉等农产品的专项治理。2022 年,全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

(二)抓好监督抽查。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日常风险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22年,全监督抽查各类农产品样品37个以上,问题发现率 1.5%以上,问题查处率 100%。

(三)落实“两个名单”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违规违法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六、实施追溯管理,推进全程监管

(一)推进市场准入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要以入市检测和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为抓手,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以市场准入倒逼农产品生产主体规范生产。

(二)推进追溯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大力推广国家(省级)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应用,落实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四挂钩”制度(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挂钩),不断扩大追溯管理覆盖范围。

(三)推行合格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推行“合格证+追溯码+品牌 logo”模式;要加大开证主体监管力度,加强带证产品抽检,对承诺合格但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处理。

七、治理产地环境,净化生产源头

(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要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并公布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调整种植结构。县农业农村局要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调整种植业结构。

八、开展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导,严格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强、“菜篮子”等目标考核,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坚决扣分对导致洪雅县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考核扣分的,将双倍扣分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对出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的,坚决追责问责。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举措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强化组织领导

完成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强县、“菜篮子”等目标考核任务,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守住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2.夯实基层体系

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镇级监管员、检测员和村级协管员,做到定岗、定责、定格、定考核。

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

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回头看”现场核查

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

3.提升预警能力

常态化开展县级风险抽检样品305个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全县开展检测技术实训1次,确保县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省级能力验证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在更新原有检测设备基础上,增加质谱仪等检测设备,进一步扩展检测参数覆盖范围,满足省、市、县级对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检测等相关参数检测能力的要求,扩展的参数通过“双认证”,取得法定检测资质;落实县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技术人员有毒有害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底前

4.加强农资监管

全县查办假劣农资案件3件以上,曝光典型案例1件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全县举办科学用药集中培训6期以上,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禁用兽药名录在农资经营门店100%上墙。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5.开展专项整治

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监督抽检发现问题1个以上,问题查处率达100%;对违规违法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6.推进追溯管理

以入市检测和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为抓手,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

长期

推广国家(省级)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应用,农产品监管、检测、执法工作机构录入工作信息300条以上,已入驻平台主体分别录入生产批次信息1000条以上、销售批次信息1200条以上。确保参展全国、全省农业展会的农产品100%附带合格证、100%附带追溯码。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底前

7.治理产地环境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根据洪雅实际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并公布实施。

眉山市洪雅

生态环境局

长期

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长期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调整种植业结构。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

8.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督导,严格开展目标考核,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坚决扣分;对导致洪雅县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考核扣分的,将双倍扣分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对出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的,坚决追责问责。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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