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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22-10-2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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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洪雅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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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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