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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申请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4-10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申请

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2019]10号)

3.《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

4.《关于印发眉山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眉退役军人发[2019]27号)

二、申请对象

洪雅籍需就业创业培训、就业创业帮扶、金融贷款等的退役军人。

三、办事流程

1.退役军人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窗口咨询登记。

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军人需求联系就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或单位,为退役军人提供帮助。

四、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退伍证或其他能证明是退伍军人的复印证件。

五、注意事项

1.对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窗口提供就业相关信息,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衔接平台,推荐退役军人就业。

2.对需要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协调参加一次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

 3.对有创业意愿但资金短缺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协调就业服务局、银行等相关单位、部门,提供金融优惠贷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