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
关于拨付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
农村消费项目第一批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商务康养〔2023〕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审和实地查验,已拨付洪雅县东岳镇东岳社区经济联合社等4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企业第一批补助资金共计96.96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附件: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项目第一批资金
拨付清单
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