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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02-14   作者: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wgxj/2025-00009  发布机构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5-02-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相关行业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

3.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

4.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强文化传承

一是加强传承主体与新生力量培养每月至少开展1次非遗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活动。开展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完成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加强县域内非遗资源性项目调研,全年至少完成2次深入调研,挖掘有价值的非遗项目,推进非遗项目成果转化和市场经营化,每季度与相关项目保护单位沟通交流。持续收集整理前几批次国家级非遗申报工作相关文件,为申报工作做准备。二是推进公共文化建设提升持续指导各文化站“六有”规范建设,加强对花溪、将军等综合文化站提升打造的指导,上半年完成提升方案制定,全年按计划推进建设。确保年初投用瓦屋山旅游服务驿站和县图书馆新馆。三是强化文物保护利用。上半年完成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对县内重要文物进行修缮鼓励规范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等工作,全年至少引入23家社会力量。每季度开展1次文物旅游资源开发研讨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推进文物与旅游开发联姻。加快推进曾家园保护修缮工程(二期)、汉王寺后殿保护修缮工程、五龙祠消防工程等,每月检查项目进度,完成曾家园历史文化博物馆展陈设计,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销

一是宣传再创新。联合各景区和旅游公司建立统一宣传矩阵,每月更新宣传内容,持续开展短视频拍摄宣传工作,每月至少拍摄并发布3条短视频。精心筹备瓦屋山冰雪嘉年华、玉屏山森林音乐节、柳江明月节等特色文旅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每月至少发布100条文旅宣传图文视频,力争2025年发布超过2000条、播放量超过7000万。二是联动再增强。持续做好外出宣传营销工作,组织景区和旅游公司外出开展文旅推介活动5次。联动县内外各级媒体,联动县融媒体中心、瓦屋山景区、柳江玉屏旅游度假区、文旅网络达人等提升宣传内容,开展常态化文旅资源宣传,提升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拓展游客来源。加强与成渝高校联动,每季度开展1次交流活动,吸引更多重庆游客和大学生到洪雅游玩。三是反应再提升。优化旅游宣传对政策内涵和热点趋势的把握,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确保宣传内容能及时跟上市场变化。加强与全国、省、市知名媒体的合作,力争在西南商报、人民号、今日头条等报网推荐发布洪雅文旅信息累计不少于10条。继续开展新颖短视频拍摄宣传,通过独特视角,进一步提高洪雅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3.进一步开发利用优势资源

一是智慧文旅创新发展。开展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行动,第二季度启动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项目试点。依托平台优化提升管理能力,强化平台应用和推广,持续汇集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沉淀,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智能应用。参观优秀智慧文旅管理案例,积极准备2025—2026年度市场化运维相关工作。持续推动光明寺、青杠坪等景区景点监控接入工作。二是景区建设品质提升。积极指导全县旅游民宿创建省级及以上等级,全年组织2—3次民宿培训和指导活动。每月检查柳江玉屏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项目进度。每月检查和评估瓦屋山景区创5A重点项目,持续完善服务设施和配套项目,2025年完成软硬件对标提升建设任务,争取进入国家评审名单。三是文旅融合协同共进。第一季度制定冰雪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发展计划,全年推广至少5种“文旅+”新业态,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结合天府粮仓建设打造5个农旅融合示范点。积极开展川渝、成德眉资文化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加强区域内景区间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增强文旅产业活力和文化互动。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股室9个,在职人员59(包含编外控制数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旅游发展中心、洪雅县智慧文旅信息中心、洪雅县图书馆、洪雅县文化馆、洪雅县文物保护中心、洪雅县美术馆、洪雅县柳江美术馆、洪雅县七里坪美术馆、洪雅县文化市场和旅游执法服务中心。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004.92万元。

2025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04.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56.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38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00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51万元,项目支出1033.4万元。

3.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较2024年增加504.31万元,增长33.61%,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833.79万元,以及办公费6.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12万元、邮电费5.4万元、物业管理费2.79万元、差旅费56.93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租赁费1.16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1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22.75万元、文物保护日常维护费10万元、文化市场监控指挥中心运行经费9.2万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运营管理7万元、旅游培训、旅游安全经费7万元、举办参加国内推介会和会节活动经费2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1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9.16万元、非遗传承与保护(国家级非遗项目培育)1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0.12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资金)273万元、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3.23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2.8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393.8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354.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4万元,机关服务345.99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0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6.2元,旅游宣传27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55.98万元,文物保护130万元,其他文物支出30万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92.22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16万元。其中专项项目主要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非遗传承与保护、文物保护、旅游宣传、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全域旅游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53.5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万元。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43.4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1.4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74.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4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340万元,包含:智慧文旅信息中心运行费148万元、三大营运商短信发送22万元、旅游宣传(制作展板、印制资料及画册)50万元、天府旅游名县提升建设经费26万元、图书购置44万元、全域旅游建设经费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4.77万元,主要用于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以及市级文物保护专项项目、智慧文旅信息中心运行费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64.7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下属9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77万元,同比增加7.79万元,增长4.9%,其中办公及印刷费7.2万元、邮电费5.4万元、差旅费56.93万元、会议费1.8万元、福利费18.48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79万元、以及其他费用7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但从工资提取的福利费较2024年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工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公务接待15批次、290人次(含陪同人员),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进一步准确测算部门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前期形成的年度工作任务计划,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逐步推进实现每个任务有预算,每个预算有明细。

(二)2025年整体绩效目标

进一步加强文化传承加强传承主体与新生力量培养,推进公共文化建设提升,强化文物保护利用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销宣传再创新,联动再增强,反应再提升进一步开发利用优势资源智慧文旅创新发展,景区建设品质提升,文旅融合协同共进。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固定资产原值2046.24万元,净值122.0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5.87万元,净值65.85万元。其中,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价值17.31万元,电脑88台(拟报废30余台),价值64.6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的基本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七)村村响:每个村通有广播。

(十八)户户通:每户通有电视信号。

(十九)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


  
附件【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格(2.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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