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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02-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nmj/2025-00010  发布机构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2-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单位收支总表

3.单位收入总表

4单位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基本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拟订“三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牵头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相关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监测、核查、扑灭。按规定权限发布农业疫(灾)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

1.强园区优产业。一是对照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重点抓好主导产业发展、产地加工和品牌建设。依托本地特色旅游资源,发展农业新业态,开展基地标准化、支持农文旅一体发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在金融信贷、机械化装备、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配套优质服务,增强园区发展后劲。三是聚力推进,做大做强洪雅县青衣江粮食现代农业园区、四川现代牛种业园区、洪雅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构架园区梯次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优势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2.夯基础筑根基。一是全面完成2024年转移支付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5600亩粮食园区统筹耕地恢复建设任务。二是开展作物技术指导,重点做好田管和病虫害防治,实现粮油种植质效,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生产任务。三是组织好主要农作物机耕、播和收工作,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机电提灌站等项目,提高农机化水平。四是按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稻谷目标价格、种粮大户等各级粮食补贴,进一步提高农民和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

3.强品牌拓市场。一是继续加大“洪雅大米”公共品牌培育,攻关高品质大米生产技术,打造绿色优质粮油“金字招牌”。二是组织特色产业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泡博会等各类有影响力的推广活动,做好企业品牌营销推广。三是2025年力争培育粮食、茶叶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2家。四是推广稻药种植模式,新发展中药材种植5000亩。

4.抓项目提质效。一是加快推进市级天府粮仓示范区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实施,完成止戈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增强烘干、育秧、社会化服务等产业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精深加工、粮油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成投用。二是高质量完成洪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建设,加强督促指导,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利用晴好天气抢工期、抓进度,确保早日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全力做好洪雅县2023年、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2024年性能测定等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四是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五美乡村”精品村建设,实施农村“路灯照明”工程,2025年建设7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5.守底线筑防线。一是常态化抓好撂荒地整治和防治耕地“非粮化”,抓实园地分类优化改造,鼓励低产低效园地腾退,大力推广茶园、果园、藤椒园等间套复种粮食作物。二是认真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做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等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是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春防”“秋防”,确保全年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二、单位机构设置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股14(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园区规划和建设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和种业发展股、畜牧产业股等),在职人员179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9078.22万元。

2025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9078.2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699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25.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62.7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90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02万元,项目支出6045.20万元。

3.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5预算总额为9078.22万元2024年预算总额为15492.60万元2025年比2024年预算减少6414.38‬万元原因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5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033.02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用于人员支出2626.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92.43万元、津贴补贴186.74万元、奖金524.57万元、绩效工资20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万元、住房公积金245.24万元、工会经费34.50万元、福利费60.3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48.20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406.8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3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10.60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76.9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42.01万元、福利费23.12万元、其他交通费6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4.79万元。

项目支出5229.83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农业农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用于家畜两病监测经费15万元,狂犬病疫苗经费30万元、动物检疫证和相关标志经费20万元、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30万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25万元、洪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30万元、猪瘟疫苗经费5万元、狂犬病防治经费10万元、动物疫病检测试剂经费20万元、川财农202448号省级财政高质量发展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重大指标监测防控31.1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经费20万元、瘦肉精检测卡经费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20万元、生鲜乳快速检测卡经费1.5万元、川财农202478号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4万元、洪雅县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试验示范项目20万元、 洪雅县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20万元制作涉农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卡专项经费9.6万元、法律顾问费及诉讼代理费10万元、专家评审费5万元、洪雅县天府粮仓工作专班经费5万元、川财农2023157号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1.67万元、川财农2023157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06万元、川财农2023157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815.06万元、川财农202458号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14万元、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仲裁工作经费4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经费5万元、洪雅县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5万元、川财建2024180号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万元、川财农202458号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值放流2.4万元、洪雅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项目20万元、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03万元、川财农2023157号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0.05万元、川财农2023157号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58.68万元、川财农2023151号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0.07万元、川财农2024412024年高标准农田1228.67万元、川财农202441号文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2.99万元、川财农202441号文2024年耕地质量提升10万元、川财农202448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扩种油菜2.09万元、川财农202448号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9万元、川财农202448号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9.39万元、川财农202448号省级财政高质量发展种粮大户补贴0.77万元、眉财农202436号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生猪出栏奖补22.20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11.49万元、川财农202478号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1.12万元、眉财农202447号文省级高质量发展农作物种业提升0.06万元、川财农20245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通知12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27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5万元、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98.4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33.23万元。

3.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7585.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45.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15.37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5.37万元;

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95万元;

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35万元;

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3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无政府采购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5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406.84万元,同比增加12.57万元,增加3.19%,其中办公经费3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10.60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76.9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42.01万元、福利费23.12万元、其他交通费6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无安排出国计划,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70批次、410人数,较2024年预算5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洪雅农业农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4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按时完成各项保民生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完成在职职工工资、奖金、行政人员公车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助、离休人员工资、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遗属生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工作。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5年固定资产原值2107.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04.89万元。主要是业务用房、车辆、办公设备、其他设备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玩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以前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规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附件: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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