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关于《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结果的公告
为规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2月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我局未收到网站留言、电子信箱、书函邮寄、电话等方式的反馈意见,现予以公告。
洪雅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