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产生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绿色发展。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眉府办发〔2024〕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洪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止),我办未收到网站留言、电子信箱、书函邮寄、电话等方式的反馈意见,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