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13日  (点击: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共洪雅县委、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hy.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专业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合法性、保密性双重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核查,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动态、财务报告、统计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如统计执法检查、失信企业公示等公开频次较低,部分数据解读仅停留在表面,缺乏案例分析和趋势研判,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需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为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统计核心业务,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力度,公开失信企业公示信息、执法案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统计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