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15日  (点击: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围绕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等核心内容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共计发布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办理职责和时限要求,对收到的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明晰,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定期对已发布信息开展自纠自查,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违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专栏,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并定期对相关业务文件、数据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开展督促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高,时效性不强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同时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严格恪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