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13日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洪雅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要求五大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公开方式,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底,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平台、局公示栏、互联网+执法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2件,办结12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目前已申请公开途径为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或当面交到洪雅县应急管理局法规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书面回复申请人,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照行政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公示网站上行政法规文本,及时梳理“一体化”平台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一致,我局公开的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必须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准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公开的信息,由法规股进行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信息公示有误,第一时间对接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撤回,修正无误后方可重新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开要求。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编制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入,特别是重点领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向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